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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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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12月6日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年12月6日上午9:15一2023年12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年12月6日,上午9:15一9:25,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3,741,4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9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3,235,9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6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0,505,4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02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844,0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0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338,6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16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505,4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993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其中,议案(三)、议案(四)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分项表决)

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方鸿先生、李辉先生、杨乾勋先生、申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明先生、解浩然先生、易玄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七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方鸿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740,3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42,97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

1.02 选举李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740,3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42,97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

1.03 选举杨乾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740,2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42,87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

1.04 选举申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740,22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42,87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

2.00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选举陈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740,2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42,87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

2.02 选举解浩然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740,2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42,87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

2.03 选举易玄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740,2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42,87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分项表决)

采取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文颖先生、陈铁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旭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文颖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740,2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42,87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

3.02 选举陈铁坚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740,2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7,842,87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简历见公司2023年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741,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4,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注册资本等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741,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4,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青云、朱敏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需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参与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旭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一致,任期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简历

李旭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公司生产部部长、锯切事业部计划物控部部长。现任公司工会主席。

李旭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旭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2月6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方鸿先生召集,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方鸿先生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管和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方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方鸿先生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会议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方鸿先生、李辉先生、杨乾勋先生、申柯先生、解浩然先生,其中方鸿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陈明先生、解浩然先生、方鸿先生,其中陈明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解浩然先生、易玄女士、李辉先生,其中解浩然先生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成员:易玄女士、陈明先生、解浩然先生,其中易玄女士为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分项表决如下:

1、聘任方鸿先生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聘任李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聘任杨乾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聘任彭飞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聘任谢映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谢映波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31-88059666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电子邮箱:xieyingbo@bichamp.com

6、聘任谢朝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财务总监谢朝勃先生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雄武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雄武先生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谭永平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谭永平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电子邮箱:tanyongping@bichamp.com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自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自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十、审议通过《关于控股二级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控股二级子公司罗定雅达、深圳雅达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规划,将其记账本位币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控股二级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方鸿先生:出生于1964年,本科学历。曾任湖南省农机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湖南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进口部经理、美国常兴总经理、泰嘉科技董事长、上海衡嘉执行董事、湖南泽嘉执行董事、香港邦中董事、泰嘉股份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公司子公司无锡衡嘉、济南泰嘉、泰嘉智能、泽嘉投资执行董事,长沙正元执行董事,香港泰嘉董事,BICHAMP CUTTING TECHNOLOGY B.V.董事,长沙涵旌隧管机械有限公司董事,ARNTZ GmbH + Co. KG咨询委员会成员,上海聚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湖南省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湖南省机械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望城区第二届人大代表,望城区工商联兼职副主席。

方鸿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3.01%股份)控股本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方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方鸿先生:见上文。

李辉先生:出生于1964年,本科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湖南省农机研究所和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历任工程师、生产处副处长,曾任长沙博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泰嘉科技董事、总经理,泰嘉股份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李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乾勋先生:出生于1981年,本科学历。曾任富士康集团经理,宜宾得康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宜宾得港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泰嘉股份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和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子公司雅达能源制品(东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杨乾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杨乾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飞舟先生:出生于1962年,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湖南省农机研究所工程师,中汽进出口湖南公司进出口部经理、泰嘉科技董事、泰嘉股份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彭飞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彭飞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映波先生:出生于1972年,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省坪塘监狱金盾阀门厂财务科科长、湖南省坪塘监狱狮峰水泥厂财务科科长、泰嘉科技财务部经理、泰嘉股份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任长创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泽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雅达能源制品(东莞)有限公司监事。

谢映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已通过深交所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谢映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朝勃先生:出生于1971年,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副科长、流程总监,湖南湘钢紧固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顺祥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湘投金天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泰嘉股份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谢朝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谢朝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李雄武先生:出生于1970年,本科学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东莞市沛革贸易公司财务部主任、老百姓大药房全国连锁管理机构督察审计部审计主管、湖南五强企业集团安审法律中心审计经理、公司总经办主任。现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

李雄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雄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谭永平先生:出生于1982年,本科学历,2014年2月入职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并于2015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谭永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谭永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2月6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监事陈铁坚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文颖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文颖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二级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控股二级子公司罗定雅达、深圳雅达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将记账本位币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从而更加真实地反映其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控股二级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二级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557,5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056,184.0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504,546.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551,637.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号验资报告。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周期较长且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致使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利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格的合作银行/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额度内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投资产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下,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3、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二级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二级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完成对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从而获得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定雅达”)和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雅达”)(以下统称为“控股二级子公司”)的控股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上述控股二级子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规划,采购端和销售端、经营性费用等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的份额已超过使用美元计价结算的份额,且预计未来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的份额将继续增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上述控股二级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将其记账本位币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记账本位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上述控股二级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记账本位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上述控股二级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四)变更日期

上述控股二级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并采用变更当日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上述二级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控股二级子公司罗定雅达、深圳雅达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规划,将其记账本位币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控股二级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结合控股二级子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规划,将控股二级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控股二级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控股二级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控股二级子公司罗定雅达、深圳雅达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将记账本位币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从而更加真实地反映其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控股二级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事项。

七、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结合控股二级子公司罗定雅达、深圳雅达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规划,将其记账本位币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必要性,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控股二级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12月25日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一2023年1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一9:25,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有关资料。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00一11:30、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C栋34层3401室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电子邮箱:tjxc@bichamp.com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一2023年12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