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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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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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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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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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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涉及整条(款)删除或增加的,原先条款序号自动顺延;
2、《公司章程》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次修订的制度和新增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中,修订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新增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制度同时废止。修订的《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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