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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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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项议案(请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2项至第14项议案(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不迟于2023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另行刊登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3、4、6、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1项议案涉及的关联方白忠学先生应回避表决;第3项议案涉及的关联方钟宝申先生、李振国先生、刘学文女士、田野先生、白忠学先生、李文学先生、佘海峰先生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应回避表决;第5项议案涉及的关联方钟宝申先生、李春安先生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如有)。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14日9:00-2023年12月15日17:00

(三)报名及资料审核

为便于会议组织,本次现场参会采取预报名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后对报名登记资料进行审核,按股东报名先后顺序及时反馈报名结果。

预报名方式如下:在报名登记时间内(2023年12月14日9:00-2023年12月15日17:00),登录网址https://eseb.cn/1a4MzgVUctW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本次股东大会报名系统,上传现场参会登记资料。

预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四)现场参会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12月25日11:30-13:50持登记资料原件,在会议地点西安铂菲朗酒店经现场审核后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苑路8369号

2、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邮编:710018

4、联系电话:029-81566863、029-86519912

5、传真:029-86689601

6、联系邮箱:longi-board@longi.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3-154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新增担保:近期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提供银行保函合计23,604.75万元(外币金额根据2023年11月30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叶光伏”)为VINA SOLAR TECHNOLOGY CO.,LTD(以下简称“越南光伏”)销售业务提供履约担保3,837.98万元;公司与银行签订供应链金融业务协议,公司为该供应链金融业务项下的公司子公司应付账款承担到期共同连带付款义务,担保额度上限为10亿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51.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45%,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担保金额为148.47亿元,对外担保金额为3.50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进展概况

(一)新增担保情况

1、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公司近期为全资子公司LONGi (Netherlands) Trading B.V.、LONGi Solar Technology (U.S.) Inc.、LONGi Solar Technologie GmbH、LONGi SOLAR TECHNOLOGY SPAIN, S.L.U.、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立银行保函合计23,604.75万元,具体担保期限以保函约定为准。

2、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为越南光伏销售业务提供履约担保3,837.98万元,担保期限至相关合同交付义务履行完成。

3、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供应链金融业务相关协议,公司为该供应链金融业务项下的公司子公司应付供应商账款承担到期共同连带付款义务,直至相应债权债务偿付完毕,最高担保金额为10亿元。

(二)担保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3年2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意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间互相担保、全资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新增额度合计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预计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三、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相关担保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和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51.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45%,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担保金额为148.47亿元,对外担保金额为3.50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其基本情况如下:

续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