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3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35,7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35,7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建春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2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5)。
(4)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5)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不短于10天。公示期间,公司内部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
(7)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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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6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12月1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35,7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相关限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前述激励对象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规定。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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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72,670,000股增加至73,005,700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22日出具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71C000533号)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11月22日,公司已收到9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股款合计人民币10,463,769.00元,其中新增股本335,700.00元,10,128,069.0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3年12月5日,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114,813.22元,公司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94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73,005,70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5,7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6%,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