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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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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2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柄皓先生、殷小军先生、周昕先生、刘军先生、项君先生、徐林先生和宋雪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李华清先生、叶勇先生、陈浩文先生、李建勋先生和吴家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职工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章程备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0号)、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依法合规管理有关内容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独立董事”和“合规管理”的相关章节进行修订;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章程备案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章程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0号),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0号),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2月22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独立董事关于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2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霍志昌先生、赵青海先生、黎小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监事候选人,将在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26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9月25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后,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王柄皓先生、殷小军先生、周昕先生、刘军先生、项君先生、徐林先生和宋雪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李华清先生、叶勇先生、陈浩文先生、李建勋先生和吴家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出具了审查意见,上述候选人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且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开始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王柄皓先生,中共党员,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王柄皓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历任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职员、二级管理师、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集团本部第一党支部书记,成都天府奥体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书记、董事、董事长。王柄皓先生自2022年12月22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2. 殷小军先生,中共党员,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殷小军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历任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沈阳大区总经理、辽宁大区总经理、北方大区总经理,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华中大区总经理及武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殷小军先生自2021年12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3. 周昕先生,中共党员,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周昕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法务风控部部长,历任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会计,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审计经理,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成都市青羊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四川省中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法务风控部副部长。周昕先生自2021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4. 刘军先生,中共党员,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刘军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营考核部部长,历任成都航天部719厂仪表处技术员,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林芝机场建设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候机楼管理部工程部副经理,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证券与保险处副主任科员、资本市场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成都市金融工作局资本市场处副处长,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资本市场处副处长。刘军先生自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5. 项君先生,中共党员,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项君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营运部总经理,历任淄博市焦化煤气公司技术科科员、副科长、输配处调度科副科长、科长、安全技术处处长、输配经营公司副经理、输配经营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淄博市诚信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淄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市场客服部总经理。项君先生自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6. 徐林先生,中共党员,1964年5月4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徐林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历任南京煤气公司基建办、煤气厂建设办公室技术员、工程师、组织科、综合计划科科员,南京煤气总公司团委书记,亚威管道液化气公司副总经理,南京煤气总公司市场发展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南京煤气总公司副总经理,南京港华燃气副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徐林先生自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7. 宋雪雪女士,1980年3月出生,民盟盟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宋雪雪女士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历任成都市煤气总公司供气分公司会计,成都荣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综合科副科长、综合科科长,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附件2: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李华清先生,195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李华清先生历任重庆长江轮船公司(原长航重庆分局)团委干事、副书记;重庆市委工交政治部干部处(市经委人事处)副主任干事、主任干事、副处长、处长;重庆市委企业工委干部处处长;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副董事长;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 叶勇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人士,教授。叶勇先生现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会计系主任,会计学国家一流专业负责人,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50)、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90)独立董事,历任攀钢集团公司技术员、机关团委副书记,贵州财经大学副教授,成都理工大学副教授,西南交通大学副教授。

3. 陈浩文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陈浩文先生现任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历任四川华西集团省建六公司团委副书记、法律顾问室副主任,四川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九益律师事务所主任。

4. 李建勋先生,196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建勋先生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历任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执行理事长。

5. 吴家正先生,196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吴家正先生现任科技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历任同济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副院长,上海市第四届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闸北区第13届人大代表,同济大学百年校庆筹备办公室主任,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员会特别助理,同济大学同科学院副院长,同济大学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兼任),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科评估专家。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27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9月25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霍志昌先生、赵青海先生、黎小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监事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且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开始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霍志昌先生简历

霍志昌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国香港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澳大利亚商业学士学历。霍志昌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1083.hk)首席财务总裁,历任港华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霍志昌先生自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赵青海先生简历

赵青海先生,1973年10岁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赵青海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任,历任成都铁路分局广元工务段员工,四川标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评估部主任,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主任,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与审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纪委委员、总会计师。赵青海先生自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三、黎小双先生

黎小双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黎小双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师,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副总经理,审计监察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黎小双先生自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28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并办理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章程备案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0号)、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依法合规管理有关内容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涉及“独立董事”和“合规管理”的相关章节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并对部分治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修订后全文)。

除附表列示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29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大楼2楼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2日

至2023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 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董事会办公室(708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12月21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8-87059930

传真:028-87776326

邮编:610041

联系人:郭诚、冯欣豪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