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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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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3-063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及股东结构变动,不涉及主动增持和主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68号)(以下简称“批复”),公司目前已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新增33,6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已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12,000,000股增加至145,600,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荣耀”)、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电器”)、秦大乾、张敬红未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导致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

南平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绿色产业基金”)因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8,103,727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5.57%,成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荣新

2、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荣耀

3、信息披露义务人大丰电器

4、信息披露义务人秦大乾

5、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敬红

6、信息披露义务人南平绿色产业基金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荣新、深圳荣耀及南平绿色产业基金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3-065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68号),公司近期已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2023年11月27日,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3)验字21120008号),确认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12,000,000股增加至145,6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12,000,000元增加至145,600,000元。前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结果,全权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3-064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

股份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储圆圆女士、宁波睿联新杉骐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睿联”)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且变动比例超过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68号)(以下简称“批复”),公司目前已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新增33,6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已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12,000,000股增加至145,600,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储圆圆女士、宁波睿联未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导致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至5%以下,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本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储圆圆

2、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睿联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储圆圆女士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月4月28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007,918股股份,减持比例为0.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使公司总股本数增加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储圆圆女士、宁波睿联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