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3一086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9月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科技”)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用于补充经营性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河科技向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申请2,2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石银承(2023)字第NBC2023111600000017号),公司为星河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星河科技的累计担保金额为2,2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7,800万元。上述金额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耀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施庙村301(柔远街286号)
经营范围: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营活动)
2、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星河科技公司资产总额58,580.53万元,负债总额58,786.86万元,净资产-206.33万元,营业收入36,668.63万元,净利润-206.33万元。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
3、主债权基本情况:债权人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贰仟贰佰万元,合同期限为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16日,共计12个月。
4、保证期间:自承兑汇票签发之日起至债权人为承兑汇票垫款后三年时止。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除银行承兑汇票总金额范围外,包括债权人兑付承兑汇票时为债务人垫付的票款,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的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且星河科技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解决星河科技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担保的监管法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除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1,317万元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提供担保外,无其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银行承兑合同》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