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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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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8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15: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沈小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案》。

选举沈小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提案》。

会议确认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杨友隽(召集人)、王涌、吴士敏

2、战略委员会委员:沈小平(召集人)、白晓明、王涌

3、提名委员会委员:王涌(召集人)、郭红彪、吴士敏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士敏(召集人)、陈当邗、杨友隽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提案》。

聘任白晓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

聘任沈良先生、刘东洋先生、巩绪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案》。

聘任陆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提案》

聘任陈当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提案》。

聘任陈斌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长特别授权的提案》。

为使董事会决策更高效,授权董事长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审核、批准下列事项:

1、单笔不超过10,000万元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全年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

2、单笔不超过5,000万元的对外投资事项,全年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沈小平先生, 1963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1981年至1984年,在浙江舟山某部服役;1984年1月至1987年11月,任吴江市委党校普通职员;1987年12月至1991年12月,从事个体经营;1992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湖州南方通信电缆厂销售经理;1999年11月至2000年1月,任吴江盛信电缆厂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15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2020年5月、2022年6月至今,兼任江苏通鼎光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年10月至今,任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4月至今,兼任苏州通鼎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6月至今,兼任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12月至今,兼任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月至今,兼任苏州鼎宇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7月至今,兼任江苏吴江苏州湾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5月至今,兼任中安华邦(北京)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还兼任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吴江市鲈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江商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小平先生持有公司55,994,172股股份,沈小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沈小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小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白晓明先生, 198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2017年12月,历任本公司光纤事业部生产部副主任、副经理。2018年1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光纤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光纤事业部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光纤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白晓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白晓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白晓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当邗先生, 1981年1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10月至2019年5月,历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当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当邗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当邗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当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红彪先生, 198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通信工程师。2009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射频电缆事业部历任质量部技术员、质量部主管、质量部经理、射频电缆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红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郭红彪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红彪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郭红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陆凯先生, 198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本公司投资与证券部文员;2017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陆凯先生除在本公司任职外,同时还兼任南京迪威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安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陆凯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陆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士敏先生, 195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2年2月至1987年1月,任南京军区某部任职;1987年2月至2019年6月,在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第四研究院、行业工作室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8年1月至2018年10月,历任上海电缆研究所信息中心(信息会展中心)副主任;2001年12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2014年至今,兼任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3)委员、技术小组(TG1)成员;2019年至今,兼任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绕组线分标委(SAC/TC213/SC1)委员;2017年至今,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委会委员。现同时兼任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士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士敏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士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士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友隽先生, 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大丰县煤炭石油公司主办会计、中国石化大丰支公司财务物价股长、苏州益友实业总公司财务部主任、苏州审计事务所城区业务部副主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副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15年11月至今任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友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友隽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友隽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友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涌先生, 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法学博士。1996年至199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毕业留校教书至今。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2017年3月至今任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监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涌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良先生, 1981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2004年7月至2020年3月,任职于本公司财务部、市场部;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沈良先生除在本公司任职外,还兼任苏州润赢通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沈良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东洋先生, 198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任苏州市盛信光纤传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任公司运营部经理、市场副总监;2011年9月至2018年7月,任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7月,任本公司监事;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202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刘东洋先生除在本公司任职外,还兼任江苏保旺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华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华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苏州通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东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东洋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东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东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巩绪威先生, 198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7月至2017年5月担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监、总部系统部兼市场经营部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1年2月担任公司总部系统部兼市场经营部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3年5月担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职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兼任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巩绪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巩绪威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巩绪威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巩绪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斌先生, 197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1992年9月至2002年4月,在吴江市震泽粮管所任职;一2002年5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营销公司销售经理、财务部开票经理、营销事业部副总监、商务部总经理、战略发展部副总、公共服务部副总、供应链管理部副总。2008年5月至2020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2016年2月至2020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斌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9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崔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同期。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崔霏女士,198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1月至2010年8月,在本公司财务部任职;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在本公司证券部任职;2011年3月至2016年2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1月至2019年2月,在江苏通鼎光棒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及综合部经理。2019年3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财务部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崔霏女士除在本公司任职外,还兼任南京迪威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华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通鼎光棒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华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苏州通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以及苏州和鼎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崔霏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崔霏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崔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50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沈国良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提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提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提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提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命了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审计部负责人。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提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任期

2023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6日。

(二)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沈小平先生、白晓明先生、陈当邗先生、王先革先生、郭红彪先生及陆凯先生;

2、独立董事:吴士敏先生、杨友隽先生、王涌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委员:杨友隽、王涌、吴士敏

2、战略委员会委员:沈小平、白晓明、王涌

3、提名委员会委员:王涌、郭红彪、吴士敏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士敏、陈当邗、杨友隽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任期

2023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6日。

(二)监事会成员

1、非职工代表监事:崔霏女士(监事会主席)、沈燕燕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沈国良先生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监事任期三年,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白晓明先生;

2、副总经理:沈良先生、刘东洋先生、巩绪威先生;

3、董事会秘书:陆凯先生;

4、财务总监:陈当邗先生;

5、审计部负责人:陈斌先生。

6、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相关人员简历

沈小平先生, 1963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1981年至1984年,在浙江舟山某部服役;1984年1月至1987年11月,任吴江市委党校普通职员;1987年12月至1991年12月,从事个体经营;1992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湖州南方通信电缆厂销售经理;1999年11月至2000年1月,任吴江盛信电缆厂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15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2020年5月、2022年6月至今,兼任江苏通鼎光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年10月至今,任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4月至今,兼任苏州通鼎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6月至今,兼任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12月至今,兼任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月至今,兼任苏州鼎宇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7月至今,兼任江苏吴江苏州湾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5月至今,兼任中安华邦(北京)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还兼任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吴江市鲈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江商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小平先生持有公司55,994,172股股份,沈小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沈小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小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白晓明先生, 198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2017年12月,历任本公司光纤事业部生产部副主任、副经理。2018年1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光纤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光纤事业部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光纤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白晓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白晓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白晓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当邗先生, 1981年1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10月至2019年5月,历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当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当邗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当邗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当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先革先生,196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8月至2004年6月在沈阳电缆厂任主任工程师,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在沈阳沈缆四环电缆制造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10年6月至2017年1月在辽宁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17年2月至2023年12月在铁岭天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特种电缆事业部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先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先革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先革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先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红彪先生, 198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通信工程师。2009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射频电缆事业部历任质量部技术员、质量部主管、质量部经理、射频电缆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红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郭红彪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红彪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郭红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陆凯先生, 198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本公司投资与证券部文员;2017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陆凯先生除在本公司任职外,同时还兼任南京迪威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安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陆凯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陆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士敏先生, 195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2年2月至1987年1月,任南京军区某部任职;1987年2月至2019年6月,在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第四研究院、行业工作室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8年1月至2018年10月,历任上海电缆研究所信息中心(信息会展中心)副主任;2001年12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2014年至今,兼任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3)委员、技术小组(TG1)成员;2019年至今,兼任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绕组线分标委(SAC/TC213/SC1)委员;2017年至今,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委会委员。现同时兼任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士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士敏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士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士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友隽先生, 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大丰县煤炭石油公司主办会计、中国石化大丰支公司财务物价股长、苏州益友实业总公司财务部主任、苏州审计事务所城区业务部副主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副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15年11月至今任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友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友隽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友隽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友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涌先生, 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法学博士。1996年至199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毕业留校教书至今。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2017年3月至今任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监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涌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崔霏女士,198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1月至2010年8月,在本公司财务部任职;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在本公司证券部任职;2011年3月至2016年2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1月至2023年2月,在江苏通鼎光棒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及综合部经理。2023年3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财务部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崔霏女士除在本公司任职外,还兼任南京迪威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华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通鼎光棒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华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苏州通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以及苏州和鼎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崔霏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崔霏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崔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燕燕女士,199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4月至2023年12月在本公司商务部任职;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在本公司任档案室主任;2021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行政企划部副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燕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沈燕燕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燕燕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燕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国良先生,1977年2月出生,高中学历,2000年5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质检部质检员、物流部副经理、市场部副经理、商务部总经理。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国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沈国良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国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国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东洋先生, 198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任苏州市盛信光纤传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任公司运营部经理、市场副总监;2011年9月至2018年7月,任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7月,任本公司监事;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202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刘东洋先生除在本公司任职外,还兼任江苏保旺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华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华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苏州通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东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东洋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东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东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良先生, 1981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2004年7月至2020年3月,任职于本公司财务部、市场部;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沈良先生除在本公司任职外,还兼任苏州润赢通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沈良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巩绪威先生, 198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7月至2017年5月担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监、总部系统部兼市场经营部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1年2月担任公司总部系统部兼市场经营部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3年5月担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职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兼任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巩绪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巩绪威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巩绪威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巩绪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斌先生, 197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1992年9月至2002年4月,在吴江市震泽粮管所任职;一2002年5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营销公司销售经理、财务部开票经理、营销事业部副总监、商务部总经理、战略发展部副总、公共服务部副总、供应链管理部副总。2008年5月至2020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2016年2月至2020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斌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7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23年12月5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509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小平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7,782,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0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3,566,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62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16,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8%。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人,所持(代表)股份数4,269,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监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刘伟律师、张卓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沈小平先生、白晓明先生、陈当邗先生、王先革先生、郭红彪先生、陆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6日。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沈小平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47,348,4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34,8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250%。

1.02 选举白晓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47,348,4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34,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250%。

1.03 选举陈当邗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47,348,4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34,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250%。

1.04 选举王先革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47,348,4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34,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251%。

1.05 选举郭红彪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47,348,4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34,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251%。

1.06 选举陆凯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47,348,4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34,8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250%。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吴士敏先生、杨友隽先生、王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6日。

2.01 选举吴士敏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47,348,4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34,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251%。

2.02 选举杨友隽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47,348,4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34,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251%。

2.03 选举王涌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47,348,4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34,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251%。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崔霏女士、沈燕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沈国良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6日。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崔霏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447,3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34,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250%。

3.02 选举沈燕燕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447,348,4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34,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25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张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