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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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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205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4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马毅光、王鹏飞、尹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0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

至2023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2月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00-7.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041609;

(三)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2023年12月21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证券部送达地址详情如下:

通讯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封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041609

传真号码:0357-3933636

联系电话:0357-5553369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357-5553369

联系传真:0357-3933636

电子邮箱:hx.zm@huaxianggroup.cn

联系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41609

(二)参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春翔、王渊、陆海星、张敏、张杰、王海兵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瑞平、杨晓娜、吕凯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近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喻高峰先生、徐俊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马毅光、王鹏飞、尹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三、其他说明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温平先生、武世民先生、孙水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温平先生、武世民先生、孙水泉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春翔先生,曾用名王春祥,195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王春翔先生曾任临汾市乡镇企业办公室主任、临汾地区冶金工业供销公司总经理、山西华翔同创铸造有限公司董事长、临汾华翔纬泰精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东翔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临汾承奥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西纬美精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王春翔先生通过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翔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渊先生,曾用名王铮,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美的集团机电事业部营运与战略发展部经理、武汉华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华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西华翔同创铸造有限公司董事、华翔高科(天津自贸试验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翔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华翔集团翼城新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华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华翔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华特(洪洞)新能源光伏产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临汾市第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2017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渊先生通过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渊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陆海星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临汾地区冶金工业供销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华翔同创铸造有限公司董事、临汾华翔纬泰精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华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营销中心总监;现任山西君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广东翔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纬美精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华翔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西华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华特(洪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华特(洪洞)新能源光伏产业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战略投资平台总监。陆海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85,571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陆海星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敏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张敏先生曾任临汾地区机械铸造厂财务专员、临汾地区冶金工业供销公司财务经理、山西经泰董事、华翔互兴董事、山西华翔同创铸造有限公司董事、临汾华翔纬泰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监事、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9月至2020年11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67,565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敏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杰先生,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临汾地区冶金工业供销公司销售经理、山西经泰机械铸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华翔互兴冶铸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重工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管理运营中心副总监。2017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运营管理平台总监。张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12,679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杰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海兵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财务计划科科员、科长,资本运营部副部长、部长;山西交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山西交投财务部部长。2022年4月7日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王海兵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山西交投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海兵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瑞平,女,1964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MBA导师,国家级一流专业“审计学”负责人,国家级线上线下一流课程《中级财务会计》负责人,山西省“1331工程”创新团队会计方向负责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杨瑞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杨瑞平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晓娜,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山西大学法律硕士,专职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独立董事资格。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现任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朔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等职务。杨晓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晓娜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吕凯波,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博士学位,太原理工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机械设计系教研室主任,山西省“三晋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优秀人才。全国机械故障诊断学会理事、全国转子动力学学会理事、山西振动工程学会理事。吕凯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吕凯波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喻高峰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造型车间助理,山西华翔同创铸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华翔集团有限公司精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制造中心副总监。现任公司精密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汽车件产品公司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喻高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66,714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徐俊明,男,汉族,1980年12月12日出生,自2009年8月起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拥有13年基层工作经验,现任职于公司运营管理平台行政后勤部。徐俊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徐俊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四、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马毅光先生,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马毅光先生曾任永和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临汾地区冶金工业供销公司总经理助理,临汾华翔纬泰精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合肥华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华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监事,华翔高科(天津自贸试验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机加工事业部总经理、管理运营中心总监,审计监察平台总监。现任广东翔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监事、山西君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马毅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07,557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王鹏飞先生,曾用名王飞,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王鹏飞先生曾任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规划部科员、副部长。现任晋商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山西晋阳高速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山西交投综合服务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山西通建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通建融创恒丰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益嘉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山西交投融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规划部部长。2022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王鹏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山西交投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尹杰先生,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山西华翔互兴冶铸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管理运营中心总监等职务。现任临汾华翔恒泰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临汾经济开发区盛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洪洞华泰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临汾经济开发区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尹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557股,除在控股股东华翔实业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1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喻高峰先生、徐俊明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喻高峰先生和徐俊明先生将与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喻高峰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造型车间助理,山西华翔同创铸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华翔集团有限公司精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制造中心副总监。现任公司精密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汽车件产品公司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喻高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66,714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徐俊明,男,汉族,1980年12月12日出生,自2009年8月起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拥有13年基层工作经验,现任职于公司运营管理平台行政后勤部。徐俊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徐俊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307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4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及《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杨瑞平、杨晓娜、吕凯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春翔、王渊、陆海星、张敏、张杰、王海兵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已到期,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5亿元(含),以上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鉴于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等费用合计13,489,284.9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510,71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8日划至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3-81号《验证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资金运营平台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3、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资金运营平台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以上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己经审议通过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继续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本保荐人同意华翔股份继续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1、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437,167,299股。

2、自2023年4月26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收市后,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新增156股股份。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回购注销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52,22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减少352,220股股份。

4、综上所述,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37,167,299股减少至436,815,235股,注册资本将由437,167,299元人民币减少至436,815,235元人民币。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1、按照实际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

2、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公司章程》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