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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跨境流动有望“松绑”
《总体方案》特设专章,明确上海自贸试验区要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用15条举措,明确了自贸区在数据跨境流动、数字技术应用、数据开放共享和治理三方面的具体内容。
其中明确,企业和个人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数据,且符合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要求的,可以向境外提供。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制定重要数据目录。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加快数字技术赋能,推动电子票据应用,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构筑数字贸易发展新优势。
张湧说,我国正在申请加入CPTPP和DEPA,数字产品待遇、数字身份、数字包容性、数据流动、数字经济等都是其核心条款,《总体方案》选择上海率先开展数字身份跨境认证与电子识别,以及首次提及探索电子发票跨境交互和电子发票国际标准,将有力解决跨境交易中的最敏感最核心问题,这两条事实上已经走在了全球最前沿;允许金融机构向境外传输日常经营所需的数据,突破了数据跨境流动在金融领域的严格限制;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贸易领域的应用场景,为我国庞大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提供了新通道、新工具。这些制度安排是支持上海落实金融强国战略的关键性举措,是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前期取得的成果和跨境金融监管能力的充分肯定,将有助于上海做好数字金融、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数据交易专家委员会委员陈吉栋对记者表示,《总体方案》比较关注数据基础设施的布局落地,在底层上,注意国际间身份认证是交流的基础,如何采用有共识的技术标准或者创设推动我国标准的采用是当务之急。对于数据的流通,《总体方案》提出了数交链和公共数据的分享,这一点与上海数据条例形成呼应,对于市场经营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利用公共数据是利好。
补短板:强调知识产权保护
《总体方案》还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推动相关“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上海社科院世界中国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谢一青对记者表示,《总体方案》关注中国在国际经贸中的长期短板,解决一直以来外国进出口商、投资者及政府的关切,以期实现国际上一直以来期望的与中国对等的(reciprocal)国际经贸长期发展环境。其中,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包括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的保护力度;政府采购体系的改革、规范透明的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国有企业、人权和环保等方面的管理体制改革也是方案的重要内容。
《总体方案》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对确需制定具体意见、办法、细则、方案的,应在《总体方案》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商务部要组织开展成效评估,支持上海总结成熟经验并及时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