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67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书显示,法院裁定:一、批准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次公司参与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家政策风险
由于债务数额相对巨大,重整计划必须面对执行期限内宏观经济波动、区域经济波动、政府法规、政策可能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行业萧条周期出现和市场价格等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2、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经营风险
重整程序终止后,管理人将把债务人的运营及财产交还债务人,重整计划一旦不能执行,不但原有债权人的债权不能按重整计划偿还,还有可能产生新的债权人加入分配。
3、诉讼风险
债务人存在诉讼未决情况,也不排除在重整计划执行中会出现其他诉讼案件,则该等案件可能会给未来经营带来额外的风险。
4、整合事项风险
本次重整项目的实施,涉及人员整合、业务整合、管理整合等事项,由此将带来一定的整合事项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相关进展情况
2023年7月28日,法院作出(2023)京01破申7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绮雯申请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8月16日作出了(2023)京01破235号《决定书》,决定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分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信息”)投入1亿元的资金参与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负责此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谈判与签署、投资方案编制及审定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和美康关于拟参与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61)。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书显示,法院裁定:一、批准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及嘉和信息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嘉和信息出资1亿元人民币作为重整投资方参与本次重整,本次重整后,嘉和信息、共益债投资人及在本重整计划中选择“以股抵债”方式受偿的债权人按M元/每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取得安德医智公司股权。【M计算公式为:M(每元注册资本价格)= (重整投资金额+共益债投资本金及利息+债转股投资金额)÷(5749.0936×50%),其中已知重整投资金额为1亿元,共益债投资本金为5,000万元】。根据《重整计划》执行情况,预计公司可以取得安德医智出资额比例为21.50%-23.65%。
二、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家政策风险
由于债务数额相对巨大,重整计划必须面对执行期限内宏观经济波动、区域经济波动、政府法规、政策可能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行业萧条周期出现和市场价格等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2、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经营风险
重整程序终止后,管理人将把债务人的运营及财产交还债务人,重整计划一旦不能执行,不但原有债权人的债权不能按重整计划偿还,还有可能产生新的债权人加入分配。
3、诉讼风险
债务人存在诉讼未决情况,也不排除在重整计划执行中会出现其他诉讼案件,则该等案件可能会给未来经营带来额外的风险。
4、整合事项风险
本次重整项目的实施,涉及人员整合、业务整合、管理整合等事项,由此将带来一定的整合事项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