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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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61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顾琴华、朱道琴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所事务所

律师:顾琴华、朱道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