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8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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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8.64%股份的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11月3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程中增加修订公司《章程》(含所附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提案人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身份符合《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提案程序合法,且公司修订《章程》(含所附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制度》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下列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并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作为附件。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12月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8日 下午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横桥路406号三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8日
至2023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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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序号第1、2项的议案系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的临时提案,且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序号第3-5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及今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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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临2023-018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并修订、制定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修订情况,结合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如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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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章程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章程备案登记事宜,变更后的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本。
二、关于其他治理制度的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和前述《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对下表所列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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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1、2、4、5项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3项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至4项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全部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临2023-019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运行及独立董事履职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现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附件,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23-020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向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即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调整《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提议将该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涉及《公司章程》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