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3-075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戴领梅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4,543,56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350.54万元,现将本次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戴领梅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领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51,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
二、本次增持情况
1、戴领梅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543,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350.54万元。
2、本次增持期间,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3年11月28日届满,持股计划进入权益处置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戴领梅先生授权,于2023年12月6日将其所持份额对应的2,840,956股股份划转至其个人账户。
3、本次增持前,戴领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66,667股(含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66,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领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51,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
4、本次增持主体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合规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