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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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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2023-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期间,除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以外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期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10万元(可以达到1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本公司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

(3)2023年12月26日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

(4)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或登录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8日

建信货币市场基金调低托管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人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决定自2023年12月11日起,调低建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针对上述事宜,我公司相应修订《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建信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建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方案

本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1%下调为0.05%。

二、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部分条款

根据调整基金托管费率事宜对《基金合同》的“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进行调整,并更新“前言和释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部分内容,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说明。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3年12月11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访问我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

四、重要提示

上述调整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公告后执行。上述调整均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8日

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建信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提示性公告

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于2023年12月8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8日

关于建信优享进取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增加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信优享进取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决定自2023年12月8日起对我公司管理的建信优享进取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以下简称“Y类基金份额”)。

针对上述事宜,我公司对《建信优享进取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

Y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0188),基金简称为“建信优享进取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FOF)Y”。增加Y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设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两个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原有份额调整为A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Y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

Y类基金份额开通申购业务之日起开始公布基金份额净值,Y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增设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的方案

1、申购费、赎回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费

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的Y类基金份额,适用优惠的管理费率。A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1.00%,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50%。两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去本基金管理人所发行或运作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如为负数取零))×(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托管费

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的Y类基金份额,适用优惠的托管费率。A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5%,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075%。两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去由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如为负数取零))×(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4、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A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针对Y类基金份额,如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照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三、本基金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建信优享进取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8日

建信优享进取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建信优享进取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份额)

开放日常申赎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2023年12月8日发布的《关于建信优享进取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加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自2023年12月8日起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增加Y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设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两个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原有份额调整为A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Y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常申赎和定投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或本基金A类份额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以往公告等文件。

(3)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对投资人的最短持有期限做出限制,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为5年。即投资人的每笔申购申请确认的基金份额需在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5年后的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起方可以赎回。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对于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且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对于尚未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基金份额,投资人提出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特别提示:

(1)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该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可对Y类基金份额实施费率优惠或豁免申购费用、申购限制,具体见相关公告。

3.2.1前端收费

建信优享进取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另行公告。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设有5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针对Y类基金份额,在满足《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可以依法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条件以及继承事项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开通投资人可提前赎回的机制,具体见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无。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本基金暂不办理转换业务,未来若开始办理,将另行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暂不办理转换业务,未来若开始办理,将另行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申购费率的说明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2)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人民币,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本基金Y类份额暂不通过管理人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未来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4)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通申购业务之日起开始公布基金份额净值,Y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持有时间长于最短持有期限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时,申购成立;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交易所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不成立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8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优享进取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建信优享进取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216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含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人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确认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3、本基金对投资人的最短持有期限做出限制,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为5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

二、本基金基本要素

1、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进取型养老目标风险基金中基金,依照目标风险进行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选各类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构建组合,力争获取超越业绩基准的收益及实现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包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在基金合同中载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下限大于等于60%或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的投资比例中枢为75%。其中,权益类资产向上、向下的调整幅度最高分别为5%及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5%-80%。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

2、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1、战略性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其中目标风险的含义是指基金净值的波动率应该与该基金的基准和投资目标基本一致。一般而言,“风险”多来源于资产的波动,波动越高的资产风险也会越高,所以本基金会通过“锚定”基金的业绩基准来控制整个产品的风险属性。本基金的战略资产配置方案为: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投资占比原则上为75%。对于权益类资产中混合型基金主要是指以下的基金类型:基金合同中明确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根据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

2、战术性组合调整

为进一步增强组合收益并控制最大回撤,本基金可根据对市场的判断对战略资产配置方案进行调整,权益类资产最低可以调整到65%,最高不超过80%。

具体来说,本基金将利用各类量化指标或模型,分析股票、债券、商品等各类资产的短期趋势:对处于上升通道的强势资产,或短期趋势有大概率由弱转强的资产,将给予适当的超配;对处于下行通道的弱势资产,或短期趋势有大概率由强转弱的资产,将给予适当的低配。但总体而言,战术性组合调整不会改变基金本身的风险收益属性,其目标是进一步增强组合收益,并力争避免资产泡沫破裂对组合带来的风险。

(二)基金筛选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从基金分类、长期业绩、归因分析、基金经理和基金管理人五大维度对全市场基金进行综合评判和打分,并从中甄选出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的优秀基金作为投资标的。

1、基金分类

本基金将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实际投资组合等维度对标的基金进行细化分类,把握标的基金的核心收益与风险来源,从而提升不同基金之间的可比性。以股票和偏股混合型基金为例,其中细分的子类别基金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行业基金等。对于债券型基金,细分类别有信用债基金、长期债基金、综合债基金等。

2、长期业绩

本基金以至少2年的时间跨度考核基金的历史业绩,通过考察基金在不同市场阶段的表现综合判断其投资风格、业绩稳定性和投资能力。标的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指标,如夏普率、最大回撤等,是基金筛选的核心依据。

3、归因分析

本基金通过风险因子和Brinson归因体系等量化分析手段,在细分和拆解各类基金收益来源之后,重点考察基金的超额收益(阿尔法)和超额收益稳定性。标的基金的历史超额收益越高并越稳定,其评估得分越高。

4、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的操作风格和投资逻辑是影响未来基金表现的核心因素。本基金在通过上述定量研究对基金历史业绩进行归因分析之后,还将通过调研等定性分析方式对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及稳定性、投资逻辑等核心要素进行再分析。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的相互印证之后,本基金对基金经理进行最终评判。投资逻辑清晰、风格稳定性强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基金经理,其管理的基金评估得分越高。

5、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作为投资管理平台,对基金表现和基金经理的发挥具有较强的支持作用。本基金从基金管理人旗下同类产品的总规模、基金业绩、投资团队稳定性、合规经营等维度考察基金管理人的总体实力。子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其在任基金经理最近2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管理人管理某类基金的总体实力越强,旗下同类基金的评估得分越高。

在汇总上述五大维度的定量与定性分析之后,本基金对标的基金进行综合打分。同类中得分靠前的基金进入基金池。此外,本基金还将根据资产配置方案,综合基金持有成本、流动性和相关法律的要求,从基金池中进一步选出合适的标的构建组合。

3、费率结构

本基金的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督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设有5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即投资人的每笔认购/申购申请确认的基金份额需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笔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5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历年度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日历年度对应月份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方可以赎回。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该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可对Y类基金份额实施费率优惠或豁免申购费用、申购限制,具体见相关公告。

三、本基金的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在基金合同中载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下限大于等于60%或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的投资比例中枢为75%。其中,权益类资产向上、向下的调整幅度最高分别为5%及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5%-80%。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进取的基金。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基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仍然存在损失投资本金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建信优享进取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建信优享进取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3年12月8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8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提示性公告

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建信中关村产业园REIT”,基金代码:508099)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于2023年12月8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