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2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6版)

4、法定代表人:鲍炳勇

5、注册资本:500万元

6、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第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露酒(凭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日用百货、消毒用品、农副产品、化妆品的销售;医药咨询、研发;医药物流技术研发、信息咨询与服务;会务、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车辆销售、医用特种车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8、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宿州海王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宿州海王的实际控制人为沈明先生。

9、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宿州海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经查询,宿州海王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海王医疗配送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海王医疗配送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5日

3、注册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12号2#楼405、406、407单元

4、法定代表人:张海霞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经营范围: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的配送服务(不含快递)、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药品、保健食品、消毒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服装鞋帽、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体育用品及器材的批发、零售及代购代销;物流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对医疗业、美容业、居民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贸易业的投资及投资咨询;健康管理;医疗设备租赁及维修;生物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会议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王医疗配送服务(广东)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权,福州创诚智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股权,福建富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5%股权,上海覃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5%股权。

8、关系说明:福建医疗配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福建医疗配送41.60%股权。

9、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询,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1)向山东兰德提供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金额:4,654.45万元;

2、财务资助期限:山东兰德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

3、财务资助利息:按照公司拆借下属子公司借款利率计息;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苏鲁海王集团自有资金;

5、资金主要用途:山东兰德的日常运营;

6、担保措施:上海溥惠及刘道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违约责任:若未按照还款计划偿还,逾期部分按年化利率12%收取利息。

(2)向宿州海王提供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金额:1,680万元;

2、财务资助期限:宿州海王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向公司及安徽集团归还全部借款本金;

3、财务资助利息:按照公司拆借下属子公司借款利率计息;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及安徽海王集团自有资金;

5、资金主要用途:宿州海王的日常运营;

6、担保措施:宿州海王向安徽海王集团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安徽健嵘及保证人崔爱军同意为宿州海王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向安徽海王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安徽海王集团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7、违约责任:若未按照还款计划偿还,逾期部分按年化利率12%收取利息。

(二)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额度

1、财务资助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

2、财务资助最高余额:公司本次拟增加提供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委托贷款等)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300万元(余额);

3、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资金;

4、资金主要用途: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的日常经营;

5、具体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期限、金额、利息、资金用途、担保及反担保措施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山东兰德及宿州海王所形成财务资助事项是由于股权转让行为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股权转让前,山东兰德及宿州海王为海王生物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能进行有效控制。股权转让后,公司将积极督促山东兰德及宿州海王履行还款义务。苏鲁海王集团与山东兰德小股东上海溥惠、刘道伟及高先锋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安徽海王集团与宿州海王、安徽健嵘及保证人崔爱军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为福建医疗配送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加强对子公司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目前,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除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1,026.7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3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825.7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0.18%。

六、董事局意见

本次对山东兰德和宿州海王提供财务资助是因公司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动形成,其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本次交易各方已对欠款的偿还安排做了约定,风险可控。公司将及时了解山东兰德和宿州海王的偿债能力,积极关注并追偿财务资助款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加强对子公司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山东兰德和宿州海王的财务资助主要是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所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因转让持有山东兰德和宿州海王的股权从而导致对山东兰德和宿州海王的经营性借款被动变为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各方已对财务资助借款的偿还安排做了约定,同时公司与相关保证人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可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可控。

本次董事局审议该财务资助事项程序合法有效,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6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因转让河南国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而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相关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5日、2023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委托贷款等)相关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5日、2023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1、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河南国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归还的上述财务资助本金348.27万元及利息,河南国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尚需归还公司人民币825.7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财务资助金额在经审议的财务资助额度内按需循环使用。截至目前,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海王医疗配送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人民币4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北京海王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人民币9801万元。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并积极督促因股权转让而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做好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协议的执行工作。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加强对子公司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截至目前,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除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1,026.7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3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825.7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0.1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1至议案4业经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4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1属于选举独立董事事项,但本次仅选举1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证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议案3需逐项表决通过,对议案3(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海王生物董事局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海王生物董事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80336 传真:0755-26968995

联系人:王云雷、林健怡

邮编:518057

2、会议费用

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5、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局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78。

2、投票简称:海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及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