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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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善怡稳健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3-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及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gtjazg.com)或客户服务电话(95521)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将不少于3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销售文件。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9日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公开募集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并修改基金

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一一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国泰君安君得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国泰君安君得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公募REITs属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可将公募REITs纳入投资范围。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参与公募REITs投资并对基金合同中投资章节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公募REITs、增加公募REITs的投资策略等。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投资范围”部分明确了“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修改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2)“投资策略”增加:“公募REITs投资策略: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REITs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

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修订。

3、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更新)要将在本公司网站(www.gtjazg.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本次修订内容自2023年12月11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访问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zg.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2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公募REITs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REITs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 定。此外,公募REITs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三)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公募REITs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在交易所上市,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将根据相关交易规则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可能受诸多因素影响;此外,公募REITs还将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估值并披露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由于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形成机制以及影响因素不同,存在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净值折溢价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此外,公募REITs持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如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处置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可能会由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较弱而带来损失(如证券不能卖出或贬值出售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通过项目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可能会存在无法处置及变现的风险。

(五)政策调整风险。公募REITs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修改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变化,使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例如: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监管机构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导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调整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相关法规的修改导致基金投资范围变化,基金管理人为调整投资组合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等。

(六)利益冲突风险。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可能同时管理多支同类型的公募REITs;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运营管理机构可能持有或为其他同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公募REITs原始权益人也可能持有或管理其他同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等。由于上述情况,公募REITs的关联方可能与公募REITs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

(七)估值风险。基础设施资产的评估以收益法为主,收益法进行估价时需要测算收益期、测算未来收益、确定报酬率或者资本化率,并将未来收益折现为现值。由于基础设施资产的评估值是基于相关假设条件测算得到的,估值技术和信息的局限性导致基础设施资产的评估值并不代表对基础设施资产真实的公允价值,也不构成未来可交易价格的保证。在基础设施项目出售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成交价格低于估值的情形,对基金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八)市场风险。公募REITs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于利率债、AAA级信用债、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不超过20%,因此也面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债券投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利差风险、市场供需风险、购买力风险等。

(九)终止上市风险。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