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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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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2023-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50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登记、备案结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部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上述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48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昆红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对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实际,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次部分交易对方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已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填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基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测算;

注2: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客户A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次部分交易对方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已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填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关联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47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微半导”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赵振强先生、顾海军先生为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赵振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顾海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46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龚轶先生、王鹏飞先生、卢万松先生、金光杰先生、方伟先生、李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清华先生、毕嘉露女士、卢红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清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赵振强先生、顾海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龚轶先生,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毕业于英国纽卡斯尔大学。1999年7月至2003年4月,担任美国超微半导体公司工程部工程师;2004年9月至2007年12月,担任德国英飞凌科技汽车电子与芯片卡部门技术专家;2008年9月,与王鹏飞共同创办苏州东微半导体有限公司,历任苏州东微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2020年11月至今,担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轶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94,3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9593%;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得数聚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5,593股,通过持股平台苏州工业园区高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1,468股,间接持股合计827,0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768%。龚轶先生与董事王鹏飞先生、董事卢万松先生、王绍泽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龚轶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鹏飞先生,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博士毕业于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2004 年7 月至2006 年4 月,担任德国英飞凌科技存储器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2006年5月至2007年12月,担任德国奇梦达公司(QimondaAG)技术创新和集成部门研发工程师;2009年7月2021年3月,担任复旦大学微电子学院教授;2008年9月,与龚轶共同创办苏州东微半导体有限公司,历任苏州东微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2020年11月至今,担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担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鹏飞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380,9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0654%;作为苏州工业园区高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2,045股,王鹏飞先生间接持股合计1,562,0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60%。王鹏飞先生与董事长兼总经理龚轶先生、董事卢万松先生、王绍泽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王鹏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鹏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万松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2003年6月至2005年7月,担任泰瑞达(上海)有限公司采购部采购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6月,担任施耐德自动化控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采购部采购经理;2010年7月至2015年9月,担任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采购部全球采购经理;2016年4月,受聘为苏州东微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公司顾问;2017年3月至2020年11月,担任苏州东微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万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41,0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420%;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卢万松先生与董事长兼总经理龚轶先生、董事王鹏飞先生、王绍泽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卢万松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卢万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光杰先生,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毕业于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2年4月至2017年3月,担任旺宏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研发一部主任工程师;2017年3月至今,担任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投资一部副总经理;历任苏州中科半导体集成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晶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科威发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博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担任苏州慧闻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英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登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磁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园芯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苏州睿芯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龙晶石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腾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共模半导体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禾芯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工业园区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担任苏州东微半导体有限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光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金光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光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伟先生,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1999年至2022年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华为无线产品线部,并先后担任工程师、项目经理、系统工程师、部长、产品总监等职务;2022年1月至今,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高级投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方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麟女士,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2002年6月至2006年6月,担任藏持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雅玛札崎(苏州)精密冲压有限公司”)模具部翻译/检测组长;2006年6月至2008年8月,担任金王(苏州工业园区)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供应链部采购专员;2009年6月加入苏州东微半导体有限公司并担任行政经理;2020年11月至今,担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股平台苏州工业园区得数聚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385%。除上述情形外,李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清华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审计学院审计专业。2000年6月至2005年12月,担任温州欧龙电气有限公司计划员、生产部副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2月,担任苏州立泰电子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2007年3月至2015 年8月,担任苏州明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9月,担任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合伙人;2017年10月至今,担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苏州分所部门经理、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清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毕嘉露女士,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硕士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2006年1月至2018年2月,担任江苏德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8年2月至今,担任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年11 月至今,担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毕嘉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红亮先生,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毕业于复旦大学。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担任意大利微电子材料与器件国家实验室博士后;2007年11月至2009年11月,担任东京大学电子工程系研究员;2010年7月至2014年11月,担任复旦大学微电子学院副教授;2014年11月至今,担任复旦大学微电子学院教授;2020年11 月至今,担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红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振强先生,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2006年7月至2010年3月,担任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工程部电子工程师;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担任南京博兰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电子工程师;2011 年8 月至2014年11月,担任MaxPower半导体有限公司研发部高级应用工程师;2014年11月加入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高级应用工程师;2020年11月至今,兼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振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股平台苏州工业园区得数聚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6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49%。除上述情形外,赵振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顾海军先生,1979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扬州大学。2004年7月至2005年11月,担任明基逐鹿软件(苏州)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5年11月至2007年9月,担任新宇软件(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高级开发经理;2007 年9 月至2015年6月,担任超微半导体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5 年7 月至2020年5月,担任苏州角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20年5月加入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海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股平台苏州工业园区得数聚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8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58%。除上述情形外,顾海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5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三期N2栋5层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

至2023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三期N2栋5层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3年12月2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三期N2栋5层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121

电话:0512-62668198

邮箱:enquiry@orientalsemi.com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49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伟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伟先生,198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微电子学专业。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担任东莞奇力新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担任苏州可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助理工程师;2009年8月加入东微有限,现任东微半导体研发部资深研发工程师;2020年11月起至今,兼任东微半导体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股平台苏州工业园区高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5,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24%。除上述情形外,刘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