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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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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6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12月2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会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3,2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俊先生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15.51/元/股调整为15.1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俊先生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1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3,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50,113,750股,上述133,2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0,113,750股减至249,980,5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50,113,750.00元减至249,980,500.00元。具体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事项,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变化,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7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12月2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也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3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所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5.51元/股调整为15.1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8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33,25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5.51元/股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拟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3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相关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3,2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和资金来源

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50,113,75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036,400.00元。2022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限售股份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鉴于本次已离职激励对象涉及需回购限制性股票133,250股的现金红利在其离职前尚未予以发放,故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无需进行调整,即回购注销数量为133,250股,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即15.51元/股。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066,707.5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的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50,113,750股变更为249,980,5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50,113,750.00元减少为249,980,500.00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五、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133,250股将回购注销。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共计的133,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也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3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股份数量、价格以及本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内容、方法和结果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的手续。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9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3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

(一)调整事由

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50,113,75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036,400.00元。2022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应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0。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P=15.51-0.32=15.19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所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5.51元/股调整为15.19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股份数量、价格以及本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内容、方法和结果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的手续。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0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0,113,750股减少至249,980,500股,注册资本由250,113,750.00元减少至249,980,500.0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重要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依据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3年12月9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茸江路785号

3、申报方式: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

4、联系人:马晓琳女士

5、联系电话:021-57797068

6、传真号码:021-57797552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2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茸江路785号行政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6日

至2023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下午16: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茸江路785号4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联系人:马晓琳

联系电话:021-57797068

电子信箱:ir@babifood.com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