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5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议。
经工会委员会投票,选举郭兵先生、鲍中元先生分别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人员将分别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董事、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1、郭兵先生,197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政工师。1998年1月至2020年4月,历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醋酸厂班长、团委副书记、宣传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群部部长、纪委副书记;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担任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工会主席、担任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2022年3月至今,任中国化工政研会副秘书长。
2、鲍中元先生,1990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2010年8月至2019年10月,历任公司生产调度、索普集团安全技术员、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服务中心安全主管、索普集团研究院安全总监。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安全环境部副部长。2023年10月至今,担任江苏省监控化学品工作促进会副理事长。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5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江苏索普”)于2023年12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立即召开本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举马克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邵守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邵守言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马克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4)。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四个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修订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索普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实施细则》、《江苏索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江苏索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江苏索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1、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成员由邵守言、赵伟建、马克和、陈志林组成,邵守言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赵伟建、孔玉生和范明组成,赵伟建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孔玉生、刘同君和吴君民组成,孔玉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刘同君、范明和孔玉生组成,刘同君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陈志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陈志林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总经理简历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范国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范国林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以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1)聘任段红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子议案通过。
(2)聘任周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子议案通过。
(3)聘任廖红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子议案通过。
(4)聘任崔坤族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子议案通过。
(5)聘李俊锋先生担任公司质量总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子议案通过。
(6)聘任蔡可庆先生担任公司安全总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子议案通过。
(7)聘任戴小卉先生担任公司运行总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子议案通过。
(8)聘任许炎先生担任公司装备总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子议案通过。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简历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吴婷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索普新材料投资建设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索普新材料吸收合并聚酯科技及相关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全资子公司索普新材料吸收合并聚酯科技及相关资产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5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5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立即召开本次监事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与会监事一致推举郝晓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郝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4)。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5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江苏索普”)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郭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鲍中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上述会议选出的9名董事、3名监事将分别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及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三年。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设立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邵守言先生
2、副董事长:马克和先生
3、董事会成员:邵守言先生、马克和先生、陈志林先生、范明先生、吴君民先生、赵伟建先生(独立董事)、孔玉生先生(独立董事)、刘同君先生(独立董事)、郭兵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
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孔玉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郝晓峰先生
2、监事会成员:郝晓峰先生、赵欣先生、鲍中元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陈志林先生
2、副总经理:段红宇先生、周波先生、廖红伟先生
3、财务总监:崔坤族女士
4、质量总监:李俊锋先生
5、安全总监:蔡可庆先生
6、运行总监:戴小卉先生
7、装备总监:许炎先生
8、董事会秘书:范国林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吴婷婷女士。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范国林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吴婷婷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1-88995001
联系传真:0511-88995648
联系邮箱:jssopo@sopo.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董事、监事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及2023年1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江苏索普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九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1、陈志林先生,197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至2009年6月,历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车间主操、值长、醋酸厂醋酸车间副主任、醋酸厂生技科科长、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6月至2014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23年4月,历任索普集团生产运行部部长、生产安全环保部部长、新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等职务;2017年12月至2023年4月历任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段红宇先生,1972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8月至2019年12月,历任索普集团醋酸厂技术员、工段长、造气车间主任助理、副主任、甲醇厂副厂长、气化车间主任、醋酸厂厂长及党委书记、索普集团新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计划运行部部长等职务。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3、周波先生,197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9年8月至2013年7月,历任索普集团技术员、生产运行处处长助理、工程处副处长等职务;2013年7月至2023年4 月,历任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2023年4月,兼任江苏索普赛瑞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兼任索普集团副总工程师;2023年4月至今任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廖红伟先生,1972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工程师,经济师。1998年4月至2019年12月,历任索普集团业务主办、供销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索普醋酸产业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新能源事业部销售公司总经理、索普集团经营销售部副部长等职务。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营销总监。
5、崔坤族女士,1977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1997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索普集团会计、资金科副科长、新能源事业部资产财务处处长、财务金融证券部副部长、资产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1年12月至今,任江苏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6、李俊锋先生,1979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21年12月,历任索普集团醋酸厂值班长、调度员、工艺员,生产运行处处长助理、生产运行部副部长,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质量总监兼质量仓储部部长。
7、蔡可庆先生,1983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19年12月,历任索普集团气化车间运行班班长、气化车间主任助理、气化车间副主任、索普醋酸产业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副部长、索普集团生产运行部部长助理兼新能源事业部生产运行处副处长、索普集团生产运行部副部长等职务。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计划运行部部长;202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8、戴小卉先生,1974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至2019年12月,历任索普集团醋酸厂醋酸车间技术员、副主任,醋酸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兼醋酸车间主任、战略发展投资部副部长、新能源事业部甲醇厂厂长等职务。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甲醇厂厂长。
9、许炎先生,1970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至2019年12月,历任镇江化工厂表活厂生产科科长助理、生产副厂长,索普集团醋酸厂设备科副科长、科长,索普集团醋酸产业装备管理部副部长,新能源事业部装备管理处副处长,索普集团计划运行部副部长等职务。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装备保障部部长。
10、范国林先生,1966年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96年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任上海索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1、吴婷婷女士,1986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2019年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1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职于索普集团工程处、投资管理部、战略发展部、资产财务部等部门;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5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醋酸乙烯
及EVA一体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行政审批机构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
● 项目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计划总投资约71.28亿元人民币,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 相关风险提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目投资建设还需要办理立项、取得环评、安评等审批手续。本项目建成投产时间及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周期、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公告涉及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为初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后续公司实际实施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扩展醋酸下游产业链,增强盈利能力和竞争力,推进公司产业向高端新材料领域的转型升级,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全资子公司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新材料”)为主体投资约71.28亿元人民币在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内投资建设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
一期项目:33万吨/年醋酸乙烯项目;
二期项目:30万吨/年EVA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仍需通过有关部门核准及能评、环评、项目备案等行政审批。
二、本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名称: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波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整
4、注册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35号
5、成立日期:2015年12月4日
6、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限《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核定范围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十水硫酸钠的生产及销售;汽车配件、塑料及制品、钢铁及金属制品、通讯设备设施及器材、润滑油、电线电缆、仪器仪表、阀门、五金交电、电器、消防器材、劳保用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配件销售;化工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设备及房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本公司所生产产品的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出资信息:索普新材料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索普新材料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100,208.39万元,净资产为84,612.27万元;2022年度1-12月,营业收入为152,237.86万元,净利润为7,672.54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索普新材料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103,820.10万元,净资产为82,151.40万元;2023年度1-9月,营业收入为79,766.02万元,净利润为-4,558.98万元。
三、本次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一期项目
1、项目名称:33万吨/年醋酸乙烯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行政审批机构核准为准)
2、项目建设地址: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内
3、项目建设内容:年产33万吨醋酸乙烯装置及配套工程。
4、项目建设期:预计自项目完成立项后36个月。
5、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
6、项目总投资:本项目预计总投资32.26亿元人民币。
7、产品市场前景分析: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为醋酸乙烯,醋酸乙烯即乙酸乙烯、乙酸乙烯酯,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是重要基础化工原料之一,主要用于制造聚乙烯醇(PVA)、聚醋酸乙烯、VAE 乳液、EVA、腈纶树脂、维尼纶等,也用于胶粘剂和涂料工业等的化学试剂,终端市场包括建筑、纺织、涂料、光伏等。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光伏产业中光伏胶的大量应用,使得EVA需求持续增长,带动醋酸乙烯需求增长。
(二)二期项目
1、项目名称:30万吨/年EVA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行政审批机构核准为准)
2、项目建设地址: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内。
3、项目建设内容:年产30万吨EVA装置及配套工程。
4、项目建设期:预计自项目完成立项后60个月。
5、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
6、项目总投资:本项目预计总投资39.02亿元人民币。
7、产品市场前景分析:本项目使用管式法生产技术,建成后主要产品为VA 含量28%的光伏级EVA树脂,近十年来,我国EVA消费量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虽然从2015年后,我国EVA产能相对增长较快,但生产能力和产量仍不能满足需求,尤其是在高端EVA市场,每年都需要大量进口。
四、本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使用目前国际先进技术生产醋酸乙烯、EVA产品,符合《江苏省“十四五”化工产业高端发展规划》的布局,产品品种附加值较高,技术含量高,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一期项目以公司产品醋酸以及乙烯、氧气等为主要原料生产醋酸乙烯,二期项目以一期项目产品醋酸乙烯及乙烯等原料生产主要产品VA含量28%的光伏级EVA树脂,充分利用公司装置、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余量,发挥产品上下游协同效应,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
1、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投资建设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2、资金风险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由于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可能会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3、装置投产的风险
目前公司没有醋酸乙烯、EVA产品的生产装置,新建装置投产能否达到设计产能和品质能否达到设计品质仍存在不确定性,达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项目建设审批风险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但仍需通过有关部门核准及环评、安评、能评、项目备案等行政审批,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等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5、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能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3-05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及监事候选人以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7、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8、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9、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7-9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候选人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的票数当选,议案7-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可慧、苏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5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索普新材料吸收合并聚酯科技
及相关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索普新材料吸收合并聚酯科技及相关资产处置的议案》,同意在完成相关资产处置后由全资子公司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新材料”)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酯科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况
公司为扩展醋酸下游产业链,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索普新材料在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内投资建设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聚酯科技,拥有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内约357亩土地,且该地块临近索普新材料,公司拟将索普新材料闲置地块与聚酯地块统筹管理,以满足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故拟于完成相关资产处置后由索普新材料吸收合并聚酯科技。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索普新材料将存续经营,聚酯科技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且被吸收合并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合并方索普新材料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事项尚需国资监管部门批准。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吸收合并方
1、名称: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波
3、成立时间:2015-12-04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注册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35号
6、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限《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核定范围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十水硫酸钠的生产及销售;汽车配件、塑料及制品、钢铁及金属制品、通讯设备设施及器材、润滑油、电线电缆、仪器仪表、阀门、五金交电、电器、消防器材、劳保用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配件销售;化工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设备及房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本公司所生产产品的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索普新材料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100,208.39万元,净资产为84,612.27万元;2022年度1-12月,营业收入为152,237.86万元,净利润为7,672.54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索普新材料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103,820.10万元,净资产为82,151.40万元;2023年度1-9月,营业收入为79,766.02万元,净利润为-4,558.98万元。
(二)被合并方
1、名称:江苏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朱桂生
3、成立时间:2021-12-03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粮山路88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聚酯科技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17,278万元,净资产为16,942万元;2022年度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842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聚酯科技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30,370万元,净资产为25,307万元;2023年度1-9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35万元。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范围及相关安排
1、聚酯科技原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相关资产及负债(含工艺包、与相关方签订的各项合同等)无偿划转至本公司。原计划在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内建设的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将另择地块建设,待相关变更方案确定后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2、在完成相关手续之前,索普新材料和聚酯科技继续处理各自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由吸收合并双方商议确定合并基准日,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5、为便于实施本次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四、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索普新材料吸收合并聚酯科技,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主要为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优化产业资源配置,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2、本次涉及吸收合并的子公司,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吸收合并后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3-057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
至2023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股东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2006
联系电话:0511-88995001
联系传真:0511-88995648
联系人:吴婷婷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17:00前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