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公告编号:2023-075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1号山东药玻公司研发大楼辅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6日
至2023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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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1日公司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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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时,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用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5、登记地点: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工作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往返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1号
联系人:茹波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016
邮箱:sdyb@pharmglass.com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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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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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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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2023-074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3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0日上午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发利先生召集与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发利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修订《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的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行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关的新《公司章程》备案等后续事项。
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符合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同意修订《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2023-073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3年11月30日和12月7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0日上午10:30,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实到董事4名,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扈永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扈永刚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葛承全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陈茂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陈茂鑫先生的履历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审阅和了解,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与条件,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职责,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同意提名陈茂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选举产生新独立董事之前,葛承全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外部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祝玉华先生、魏其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祝玉华先生、魏其文先生的履历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审阅和了解,认为上述外部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与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祝玉华先生、魏其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修订《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的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行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关的新《公司章程》备案等后续事项。
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符合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同意修订《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符合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同意修订《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茂鑫)简介
陈茂鑫: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法律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工作超过24年,有18年行政机关法制工作经验、15年仲裁员办案经验和6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陈茂鑫律师现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案件咨询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涉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合肥市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茂鑫律师历任上市公司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公司有安徽易德人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签字律师,并参加上市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非公开发行项目;为新三板公司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申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市公司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新三板和拟上市公司法律服务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陈茂鑫律师同时为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等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熟悉金融、国资监管、证券等法律法规。
外部董事候选人(祝玉华、魏其文)简介
1、祝玉华: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参加工作,曾任沂源县悦庄镇政府镇长助理、沂源县委干部监督考核办公室副主任、沂源县纪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现任沂源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截止本公告之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2、魏其文: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1996 年参加工作,历任淄博新力塑编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新力集团公司副经理、山东世拓利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淄博联盛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沂源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融通部负责人。截止本公告之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