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太友先生《关于提议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李太友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太友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2月8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李太友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8、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2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李太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期限内,提议人李太友先生在回购期间及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若李太友先生未来执行相关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太友先生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