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及其中国实践》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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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彭
12月8日,《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及其中国实践》(下称“报告”)正式发布。当日,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文春艳在2023滴水湖新兴金融年度大会“生成式AI大模型助推金融业转型与发展”研讨会上介绍了报告发布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文春艳表示,报告的发布有四方面原因:第一,人工智能已成全球技术竞争的焦点,不少国家制定了人工智能发展相关政策;第二,我国将发展人工智能作为重点战略;第三,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系列支持政策;第四,今年3月以来生成式AI大模型引发新一轮全球技术浪潮,其对金融业的影响备受关注。
报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聚焦AI技术在全球金融领域的具体应用;第二部分对我国金融领域以及AI技术应用的情况进行阐述和分析;第三部分就金融业应用AI面临的问题、风险和挑战进行分析;第四部分给出政策建议。
在报告第二部分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应用AI 技术现状的研究中,采用了样本分析的方法,选取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98家A股金融机构,包括42家银行机构、46家证券机构和10家保险机构,通过公开信息对其AI技术关键词进行索引。
“为了更直观阐述AI技术应用的具体情况,我们还构建了三个指标:一是整体的应用率;二是应用广度,具体根据金融机构AI应用场景的数量进行度量,包括低广度、高广度、中广度三类;三是聚焦具体的应用场景领域,即某一个细分金融业务场景中应用AI技术的金融机构在总金融机构样本中的占比。”文春艳称。
文春艳表示,从第三个指标细分领域方面,可以看到分化比较明显,在智能客服领域86%的金融机构都采用了AI技术,但在智能投研领域只有24%的金融机构应用了AI技术。
文春艳介绍,我国金融机构AI技术应用模式可以分为两种——模块化方式和一体化方式。其中,模块化方式主要通过采购外部AI技术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专业AI服务技术方案,实现金融机构自身AI的转型升级;一体化方式则通过金融机构成立自己的金融科技部门或者金融科技子公司,实现自给自足。
“模块化方式主要针对中小型金融机构,一体化方式主要针对大型金融机构。一些大型金融机构虽然成立了自己的金融科技部门,但是还没有达到完全自给自足的状态。”文春艳称。
从中外对比的视角看,文春艳表示,AI技术在我国金融领域的应用主要着力于运营层面标准化流程的精简,起到降本增效的基础效果。而AI技术在发达经济体金融领域的应用,则更多是致力于非流通化的特异性工作,具有范式转化的功能,在这个领域其可以创造更多附加值。
报告提出了七方面建议:第一,弥补高算力供应的缺口;第二,完善数据治理体系;第三,搭建算法治理框架;第四,推动落实G20的AI原则,完善AI的理论治理;第五,重视AI应用潜在可能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第六,理性看待AI带来的技术性失业问题;第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