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梅雁吉祥 证券编码:600868 编号:2023-025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以电邮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各项经营预测指标及2024年度资金预算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至2022年末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时间为2年。2023年度,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为100万元,内控制度审计为60万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的决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 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议案尚需提交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古范球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保军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拟为1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为100万元,内控制度审计为6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六次会议经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梅雁吉祥 证券编码:600868 编号:2023-026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会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志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并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3-028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现前期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部分会计差错,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的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公司实施检查,发现下属子公司广州国测个别项目存在尚有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区域不在该批次终验的范围内,因广州国测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相关项目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应调减子公司广州国测2022年度营业收入1,214.33万元和营业成本838.25万元及其他对应科目,增加业绩补偿款项388.54万元至母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追溯调整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即调增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16.24万元、调增2022年期末合并报表总资产809.79万元,调增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91.41万元。
本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资产、经营及业务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及更正后财务指标
为了尽快做好和完成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消除工作,公司再次详细核实,认真梳理各项目资料并进行穿行测试。经查,发现公司子公司广州国测个别项目存在尚有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区域不在该批次终验的范围内,因广州国测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相关项目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基于谨慎原则,也为了切实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且2022年度仍属于并购的业绩承诺期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后,认为该项目收入确实存在跨期确认。
基于上述情况,为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涉及主要影响的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相关科目进行更正。本次涉及调整的科目更正金额不具有重大性。
(一)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更正事项
1、交易性金融资产,共调增3,885,419.17元,根据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调整。
2、应收账款,共调减账面价值3,986,405.15元,其中:广州国测承接的业务实施范围存在超过一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情况,经检查发现,其2022年度存在个别项目因尚有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区域不在相关批次终验的范围内,广州国测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因此,相关项目整体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调减应收账款余额4,196,215.95元,同时调减坏账准备209,810.80元。
3、存货,共调增8,230,312.84元,为收入跨期调增存货(未验收项目)
9,244,586.70元,根据评估报告调减1,014,273.86元。
4、递延所得税资产,共调减31471.62元,为根据暂时性差异的调整。
5、合同负债,共调增8,675,649.05元,为收入跨期项目收取的进度款。
6、应交税费,共调减192,043.64元,其中:因调减收入而相应调减应交增值税728,596.10元,调减企业所得税434,802.33元;因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调增企业所得税971,354.79元。
7、少数股东权益,因非全资子公司调整影响权益减少,调减少数股东权益
1,548,104.70 元。
(二)2022年12月利润表更正事项
1、营业收入,共调减12,143,268.90元,经检查发现,广州国测承接的业务实施范围存在超过一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情况,其 2022 年度存在个别项目因尚有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区域不在相关批次终验的范围内,广州国测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因此,相关项目整体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调减营业收入12,143,268.90 元。
2、营业成本,共调减 8,382,453.92 元,其中:调减上述收入项目对应的营业成本 9,244,586.70 元,根据评估报告调增营业成本 1,014,273.86 元,并结转递延所得税负债 152,141.08 元。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共调增 3,885,419.17 元,见前面所述“交易性金融资产”。
4、信用减值损失,共调减 209,810.80 元,见前面所述“应收账款”。
5、所得税费用,共调增 720,165.16 元,根据调整后的利润总额,并考虑相关纳税调整事项的影响,调增所得税费用 720,165.16 元。
6、少数股东损益,根据调整后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调减少数股东损益1,548,104.7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影响的2022年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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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
(三)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财务数据如下: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续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对前期定期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前期定期报告中的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公司实施检查,发现下属子公司广州国测个别项目存在尚有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区域不在该批次终验的范围内,因广州国测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相关项目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应调减子公司广州国测2022年度营业收入1,214.33万元和营业成本838.25万元及其他对应科目,增加业绩补偿款项388.54万元至母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追溯调整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即调增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16.24万元、调增2022年期末合并报表总资产809.79万元,调增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91.41万元。
本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资产、经营及业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后续将督促子公司广州国测股东长兴国和履行业绩补偿款项的及时支付。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及意见
(一)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XYZH/2023SZAA2F0172),认为公司已按照同口径调整了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对应数据。梅雁吉祥公司的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同时要求公司加强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五、其他情况说明
对于本次差错更正,公司内部已认真分析原因,今后将督促公司相关人员,要加强业务规则学习,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本次调整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原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根据上表进行删除、新增条款后,《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公司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附件内容因《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发生变化的,其相应条款按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一并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所持证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 胡苏平 叶选荣
联系电话:0753-2218286
传真:0753-2232983 电子邮箱:mysd@chinameiyan.com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 邮编:514787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有关证件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