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将自2023年12月12日起增加招商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具体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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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2月12日起,投资者可按照招商证券提供的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其中个人投资者对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自2023年12月1日起暂停,恢复办理上述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关于上述基金的基本情况、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
网 址:www.cmschina.com
招商证券的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及业务办理规则等,请投资者遵循其规定。
2、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网 址:www.boyuan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