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3-082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上午10:30以现场参会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提名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进行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股东推荐,同意提名孙力女士、方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若经批准担任公司监事,其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3-084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新修订并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中涉及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内容,修订相关条款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变更外,其它条款保持不变。
(二)其他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修订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新修订并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涉及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针对公司前期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三项制度的修订审核程序由股东大会调整为董事会。
此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3-081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上午9: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14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提名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股东推荐,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蓝波先生、李恒先生、朱伟文女士、于力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董事候选人若经批准担任公司董事,其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将继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3-083)。
2、审议《关于提名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方若先生、管云鸿先生、赵振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将继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若经批准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或至法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3-083)。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新修订并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拟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涉及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针对公司前期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三项制度的修订审核程序由股东大会调整为董事会,上述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决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工作制度的公告》(编号:2023-084)。
4、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新修订并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新增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作为独立董事以及其专门会议履职的依据,上述制度由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5、审议《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新修订并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针对公司内控制度中涉及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上述制度由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6、审议《关于董事、监事津贴方案调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监事工作职责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担负的责任重大。结合监管要求,重大复杂事项风控、审核关口前移,在业务专业性、履职要求等方面都对于董事、监事提出更高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水平,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维护股东长期利益,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对原董事、监事津贴方案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非任职董事、监事津贴由原税前12万元/年调整为18万元/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津贴方案调整的公告》(编号:2023-085)。
7、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3-086)。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3-083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3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股东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蓝波先生、李恒先生、朱伟文女士、于力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以上董事候选人若经批准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方若先生、管云鸿先生、赵振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管云鸿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若经批准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或至法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此次提名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独立董事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利益行为,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孙力女士、方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监事候选人若经批准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仍由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蓝波(曾用名“兰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系;2002年至2005年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年7月至1990年7月,在云南云兴股份有限公司任办公室职员;1990年7月至1992年1月,在昆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包装技术协会任办公室职员;1992年1月至1994年1月,在云南铁路建设指挥部计财处统计科任副科长;1994年1月至1995年1月,在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任产品经理;1995年1月至2004年12月,在深圳海王星辰连锁药房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 2004年9月至今,在健之佳任董事长、总经理。
蓝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977,465股,持股比例为13.95%,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李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1999年6月就读于重庆商学院税务专业;1999年7月至2000年1月,任云南同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助理审计员;2000年1月至2003年1月,任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助理审计员、业务人员;2003年1月至2009年9月,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业技术部高级业务经理、审计四部部门经理;2009年10月至2013年6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昆明分所审计高级经理;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任云南城港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云南本色花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健之佳财务总监;2017年3月至今兼任健之佳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至今任健之佳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200股,持股比例0.01%,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3、朱伟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1990年8月至1994年3月,任无锡虹美电器集团外经科科员;1994年3月至1996年8月任无锡永固电子有限公司物料部采购员;1996年8月至2009年7月历任英飞凌科技(无锡)有限公司采购部采购文员、采购主管、采购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派克动力传动(无锡)有限公司供应链经理;2012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上海上师出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9年1月退休;2021年1月至今任健之佳董事。
朱伟文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4、于力如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硕士学历。2005-2010年任默特克电源(上海)有限公司事业部经理;2010-2011年任云南恒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12-2015年任上海比特景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至今任上海科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8年4月至2023年6月任上海恪圻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2月至今任山东科华悦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健之佳董事。
于力如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方若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光启讲席教授,中国国籍,持有美国绿卡, 1965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1992年-2018 年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先后任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副教授、正教授,2005 年获终身讲席教授;先后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长江商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天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做访问特聘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行业研究院院长、中银科技金融学院院长、深圳研究院院长,兼任全国MBA教指委副主任委员、AMBA&BGA国际管理委员会理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健之佳独立董事。
陈方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2、管云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1年7月一1998年4月就职于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3月一2016年11月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2020年5月-2023年1月任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2022年4月任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主任兼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8月-2022年4月任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昆明市创业创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亚太经济服务(云南)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云南亚太华为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健之佳独立董事。
管云鸿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3、赵振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9月-2000年7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2000年7月-2001年6月任《福建省泉州晚报》社记者;2001年7月-2001年11月任《深圳南山日报》社特稿记者;2001年7月-2002年10月任深圳华润超市管理公司内刊编辑;2002年11月-2007年7月任《中国药店》杂志社记者、编辑、编辑部主任;2007年8月-2009年4月任《中国航务周刊》执行主编;2009年9月至今历任《中国药店》杂志社研究部主任、采编总监、副主编;2020年8月至今任健之佳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振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1、孙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5月21日,本科学历,1983年9月至1988年7月,就读于成都中医药大学院医学系中医专业;1988年9月至1995年12月,于四川省攀枝花市十九冶职工医院中医科任职主治医师;1996年6月至2000年6月,于云南国济医院中医科中药房任职主治医师;2001年5月至今历任健之佳医生、药师、店长、质量管理部药师督导、培训中心经理、培训中心总监助理、质量中心总监及全国药学服务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健之佳监事。
孙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1,830股,持股比例为0.01%,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2、方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4月出生,高中学历。1991年12月至1999年12月在云南会泽铅锌矿任工人,2000年4月至2009年12月在连锁药房历任营业员、店长、区域经理、顾客服务部客服主管、顾客服务部负责人、顾客服务部副经理;2010年1月至2019年2月在健之佳任全国顾客服务部经理;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健之佳监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健之佳监事;2019年2月至今,任健之佳顾客服务部高级经理。
方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863股,持股比例为0.005%,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3-085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津贴调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董事、监事工作职责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担负的责任重大。结合监管要求,重大复杂事项风控、审核关口前移,在业务专业性、履职要求等方面都对于董事、监事提出更高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水平,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维护股东长期利益,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对原董事、监事津贴方案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其中:
1、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任职董事、监事不单独发放董事、监事津贴;
2、非任职董事、独立董事和非任职监事发放津贴。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津贴标准
1、 公司独立董事,非任职董事、监事均采用固定津贴制。
2、 公司独立董事,非任职董事、监事津贴,由原税前12万元/年调整为18万元/年。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月发放时统一代扣代缴。
本次董事、监事的津贴调整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的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 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3-086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7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7日
至2023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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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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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4、邮政编码:650224
5、会议联系人:李子波
6、电话:0871-65711920
7、传真:0871-65711330
8、邮箱:ir@jzj.cn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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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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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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