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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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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71版)

2023-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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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无2022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31,092.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57,621.9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85,69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8,584.06万元的245.97%,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6,127.29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8,546.92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65,208.21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8,584.06万元的18.5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采取了

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