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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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条款修订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章程备案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祝卸和、金官兴、蒋志虎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和修订后的《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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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各项治理制度。
该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7日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小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此次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12 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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