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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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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0版)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授权期限

1.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6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业务管理部门在6亿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度。

四、风险提示及采取的控制措施

1. 公司虽然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仍然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回款预测风险等风险。

2.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与风险对冲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4. 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控制风险。

公司已根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对于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与必要性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深入推进,近几年公司海外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公司通过海外并购以及新建产业基地,以不同货币计价的海外资产也在快速增长,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

二、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6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业务管理部门在6亿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

与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为规避出口业务中的远期收汇的汇率波动风险,对于外币应收账款及外币预期收汇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相应订单的销售收入。

(2)为规避进口原材料及设备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应付账款及外币预期付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进口原材料及设备的成本。

(3)为规避海外并购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应付的外币投资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海外并购成本。

(4)为规避所持有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防范汇率波动造成的股权投资价值减值。

(5)为规避外币融资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借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外币融资成本。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期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度。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1年10月修订),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有效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综合考量业务规模、自身资金实力、风险敞口、人员专业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

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的情况下,公司采取反向平仓措施,可能导致损失。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与风险对冲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三)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控制风险。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政策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七、可行性结论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主营业务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同时,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交易业务风险可控。

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2024年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 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 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 业务期限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期限为2024年度。

4. 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30亿元。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

1. 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

2.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并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 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且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票据池业务额度为:即期余额不超过30亿元。

3. 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办理。

4. 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办理。

5.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6.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7. 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8.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4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

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铜、铝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铅锭、锡锭、磷化钢丝、钢绞线、钢材、镀铬钢带、冷轧钢板等是公司主要辅材料,上述产品与公司拟选择的相关商品期货价格高度相关。

为了规避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决定开展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套期保值交易计划(含合并口径)为:

2.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度。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及权利金,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2. 公司明确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及场内期权、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期货公司开展的上述商品场外期权,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 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期货、期权合约的持仓量,控制风险。

公司已根据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详见附件。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司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于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铜、铝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铅锭、锡锭、磷化钢丝、钢绞线、钢材、镀铬钢带、冷轧钢板等是公司主要辅材料,上述产品与公司拟选择的相关商品期货价格高度相关。

为了规避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决定开展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额度

公司决定开展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中铜最高持仓量136,000吨,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110,040万元;铝最高持仓量93,000吨,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23,436万元;铅最高持仓量48,000吨,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8,640万元;锡最高持仓量50吨,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350万元;螺纹钢最高持仓量5500吨,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人民币198万元。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

期货交易所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期限

2024年度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1年10月修订),公司已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授权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保证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综合考量业务规模、自身资金实力、风险敞口、人员专业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行情及资金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出现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二)若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交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三)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及权利金,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二)公司明确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铜、铝、铅、

锡及螺纹钢商品期货及场内期权、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期货公司开展的上述商品场外期权,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公司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期货、期权合约的持仓量,控制风险。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期货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政策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七、可行性结论

公司已就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定了较为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有利于规避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综上,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依据协议向公司及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崔根良、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现行规则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亨通财务有限公司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遵循互惠互利、定价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3、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上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2024年度各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上限为人民币32亿元。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含贴现、保函)、担保、承兑及其他贷款服务等各项需使用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包括担保金额、承兑金额和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或利息支出)上限为人民币50亿元。

(3)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非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每年所收取的费用上限为人民币0.5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桦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北路2288号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办理成员单位的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52%的股份,是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8%股权,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财务公司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52%的股份,是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亨通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根良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煤炭、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除棉花)、铁矿石、铁矿砂、日用百货批发零售;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经营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农副产品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亨通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亨通集团2022年度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信用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最近三年主体连续评定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签署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2. 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财务公司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其生产经营稳定发展。《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包括承兑、贴现等)、非融资性保函等。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外汇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贷款、债券承销、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3. 交易规模及定价原则

(1) 交易规模

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2亿元。综合考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财务公司拟给予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贷款等各项需使用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余资金,财务公司保证按照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

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发放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贷款、银票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财务公司免予收取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开立询证函的费用。

在使用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前,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财务公司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4. 交易限额

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对于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等指标进行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对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的服务进行监控以实施该限制。日常关联交易上限如下:

单位:亿元

5.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2024年度,到期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六、风险控制措施

1、上市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关于接受亨通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较完善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风险防范控制措施等。

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有效评估,并定期了解财务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关注财务公司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保障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安全。按照公司内控流程,公司对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账户每月进行对账,年度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对关联交易出具专项说明并予以信息披露。公司可随时、及时且不受限制地提取款项以满足资金的灵活性需求。

2、财务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财务公司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制定了整套业务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并已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备。财务公司通过有效执行业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达到系统的资金风险防范要求。

对于存放在财务公司账户的资金,财务公司按照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保证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不存在无法及时调拨、划转或收回的情形。

财务公司制定了《亨通财务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用于应对突发

的流动性风险。财务公司流动性较为宽松,从未低于监管要求。同时财务公司储备了一定的同业授信额度,用于做好流动性储备。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2018年11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出具了《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安全的承诺》,承诺主要内容为: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会通过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变相占用亨通光电资金,保障亨通光电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

2、财务公司将合法合规地向亨通光电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并配合亨通光电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亨通光电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若亨通光电因财务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或因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利用财务公司违规占用亨通光电资金而遭受损失,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现金对亨通光电予以足额补偿。本公司/本人将对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利,促使其遵守本承诺。

3、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会通过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亨通光电资金,保障亨通光电的资金安全。若因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亨通光电资金导致其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现金对亨通光电予以足额补偿。

4、本公司/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亨通光电公司章程等规定,与亨通光电其他股东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亨通光电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7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鉴于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建峰担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特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钱建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新任委员的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乔久华(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蔡绍宽(独立董事)、杨钧辉 (独立董事)、崔巍、张建峰

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乔久华(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蔡绍宽(独立董事)、杨钧辉 (独立董事)、崔巍、钱建林

钱建林先生的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委员简历

钱建林,1973年出生,男,本科,EMBA工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江苏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企业家,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轮值理事长、亚太光纤光缆产业协会轮值主席。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1998年1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2021年5月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9月至今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