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1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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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丰茂股份
(二)股票代码:301459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000.00万股,全部
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代码:C29)大类下的“橡胶板、管、带制造”(代码:C2912)。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5.46倍(截至2023年11月28日(T-4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3年11月28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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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3年11月28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31.9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8.2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8日(T-4日)发布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5.46倍,超出幅度为11.04%,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22号
联系人:吴勋苗
电话:0574-62762228
传真:0574-6276098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曹明、苗健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
广场24层
电话:021-2315 3888
传真:021-2315 3500
发行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