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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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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1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23-031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雪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详情请见公司2023-032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五)《制订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六)《制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3-033号《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81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23-032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031号公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81 证券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23-033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12号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股东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事宜。

(二) 登记及资料送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12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登记时间:自本《通知》披露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下午17:00止。前述参会资料、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与此相同。

(四) 联系人:付晓鹏

(五) 联系电话及传真:0971-8816171

(六) 电子邮箱:investor@verygras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会议召开费用由公司负担,参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