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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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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一06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孟长春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审计委员会由5人组成:方国兵(主任委员)、张利军、周献慧、陈云光、孟长春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由5人组成:方国兵(主任委员)、张利军、周献慧、顾建国、陈云光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3-06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江山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江山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江山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江山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江山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66)。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66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

召开地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8月18日、2023年1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本人除外,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4、登记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于登记日截止前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股东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13一83558270、83530931

传真:0513一83521807

邮政编码:226017

联系人:宋金华、黄燕

会期半天,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一06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9月4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