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八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八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七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平先生召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豁免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七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本次参会的所有董事在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要求以及董事权利的内容基础上,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豁免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七次会议不少于五日提前发出通知的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提名吴磊先生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吴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履职届满之日止。同意吴磊先生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同意吴磊先生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聘任其为公司授权代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周志炎先生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核定,以及确定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如下事项:
同意提名吴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履职届满之日止。同意吴磊先生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同意吴磊先生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聘任其为公司授权代表。吴磊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阅拟提名董事候选人吴磊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吴磊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吴磊先生简历
吴磊先生,46岁,现任公司党委书记,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吴磊先生曾任上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大众汽车变速器(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财务部执行总监,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纪委委员、财务总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副司长(挂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局长级)。吴磊先生拥有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