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俊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2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家琪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3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3 年 12月 5 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 10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03.7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722.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0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家。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 100 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项目合伙人:陈勇,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
拟安排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万锞,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黄海洋,2014年 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陈勇、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万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海洋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年(2020年-2022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综合考虑,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协商,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取得对方同意。对于本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在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
(三)登记地点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3996285,传真:0769-83756736
联系人:房婉旻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8,投票简称:“勤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0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会回执
致: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下午14:30举行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东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