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2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3-07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分别为:万峰、申屠献忠、钱峰、戚观成、程海晋、曾繁礼、刘志权。会议由董事长万峰主持,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此修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及《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及《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及《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经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协商,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华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是为了满足其签订项目合同的需要,华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开具履约保函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30 在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1)。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3-078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分别为:陈炜明、杜学志、张渝民。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炜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履行项目义务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3-079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和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友好协商,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3年9月30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16人,注册会计师 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03.7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722.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0 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 100 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项目合伙人:姓名周俊祥,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拟安排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黄佳琳,2022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姓名王晓明,200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2019年-2022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3-080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具履约保函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工程”)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合同(三)》及《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三号线东延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合同(三)》,按照合同约定需提供履约保函。为了缓解华测工程保函保证金占用资金的情况,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为华测工程向浦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本次履约保函金额合计为471,500.00元,期限为银行开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华测工程2023年10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4.04%,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4日

3、注册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红卫村石榴岗大街前8号自编301

4、法定代表人:曾啸虎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空气污染监测;建筑材料检验服务;无损检测;化工产品检测服务;电气机械检测服务;房屋安全鉴定;水质检测服务;桩基检测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施工现场质量检测;公路与桥梁检测技术服务;室内环境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7、股权结构:公司100%持股。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9、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开具履约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保函一:

(1)受益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保函金额:履约保函金额为159,000.00元

(3)保函期限:保函有效期自银行开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4)保函形式: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二)保函二:

(1)受益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保函金额:履约保函金额为312,500.00元

(3)保函期限:保函有效期自银行开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4)保函形式: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四、相关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华测工程开具履约保函是为了满足其签订项目合同的需要,华测工程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开具履约保函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履行项目义务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含本次新增保函)累计为人民币3195.96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 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 2023-081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 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 登记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5-33682137

邮政编码: 518101

电子邮箱: security@cti-cert.com

4.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12”,投票简称为“华测投票”。

2、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2月29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当于2023年12月27日17:00点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