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9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刘水波先生对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取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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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增及修订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公司章程》中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根据调整后的序号进行变更。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为便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二、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及制度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9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叶晓彬先生对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取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姓名张媛媛,200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志浩,2021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谭智青,2013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不含税),合计110万元(不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与上期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且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有关事宜。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年产80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密线路板项目”进行延期,延期至2024年12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129,97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08元,共计募集资金190,099,97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87,877.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12,095.6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03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项目拟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概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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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有所延期。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
公司将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继续积极关注行业整体表现变化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加大协调力度促使项目建设和投运的外部条件改善,使项目尽快投入正式运营,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在订立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方案之前已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对项目进行了审慎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是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80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密线路板项目”进行延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及2023年12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2日及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3:00至14:10,14:10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登记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
联系电话:0752-2595831、0755-82800329
传真:0755-82800329
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联系人:李朋、李康媛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回执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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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用正楷填写上述内容,涂改即视为废文;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填写签署后于2023年12月28日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6楼;电话:0752-2595831。
联系人:李朋、李康媛;传真:0755-82800329;邮箱 investor@championasia.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