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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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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3-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3-6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九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储昭武先生主持了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许禄德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用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4是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此次股东大会对候选董事逐一表决,表决结果详见上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泽伟、杜慧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3-6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含)、不超过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0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此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出售,未出售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发布了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本次共回购101,843,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4.51%,支付的总金额为599,928,217.90元。回购的最高价为6.14元/股、最低价为5.47元/股,均价为5.89元/股。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公司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全部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对首次回购的101,843,405股实施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56,537,600元减少至2,154,694,195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和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8)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6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上述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

2、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26日(工作日:9:00--11:00;13:00--17:00)

3、联系人:彭建军、武怿忻

4、联系电话:(010)82275502、(010)82275537

5、邮箱:bucidtzb@126.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3-67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2月12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董事长储昭武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董事人员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储昭武(主任)、邹哲、许禄德、胡俞越、张成思

2、预算委员会:储昭武(主任)、杨芝萍、李明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胡俞越(主任)、储昭武、邹哲、李明、张成思

4、审计委员会:李明(主任)、张成思、杨芝萍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康庆公司银团贷款期限调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京城建兴华康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庆公司”)向以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延庆支行为牵头行的银团贷款余额22.93亿元。同意康庆公司在偿还2.3亿元贷款本金后,向银团申请将剩余的20.63亿元贷款期限由5年调整为7.5年,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3-68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3-68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城建兴华康庆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北京城建兴华康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庆公司”)是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兴华公司是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06,300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为康庆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206,3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延庆康庄棚改及新农村项目建设需要,被担保人康庆公司于2018年至2019年间向以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延庆支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累计申请35.86亿元贷款,贷款期限均为5年。截至目前,康庆公司贷款余额22.93亿元,并将于近期到期。为保障康庆公司运营、延庆康庄棚改及新农村项目建设需要,康庆公司向原银团申请贷款期限调整,在偿还2.3亿元贷款本金后,将剩余的20.63亿元贷款期限调整为7.5年,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6月1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2024年度担保授权的议案。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5亿元(含)的担保总额,在担保额度范围及授权有效期内,不同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可以调剂使用。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庆公司银团贷款期限调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康庆公司在偿还2.3亿元贷款本金后,向银团申请将剩余的20.63亿元贷款期限由5年调整为7.5年,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将授权为兴华公司、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额度调剂至康庆公司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目前康庆公司担保余额251,990.04万元是由兴华公司提供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康庆公司资产总额 3,529,993,070.37元,负债总额 3,040,913,501.29元,净资产 489,079,569.08元,营业收入337,672,432.28元,净利润为39,244,952.95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康庆公司资产总额4,184,089,911.53元,负债总额3,701,776,571.02元,净资产482,313,340.51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6,766,228.57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被担保人康庆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同意康庆公司在偿还2.3亿元贷款本金后,向银团申请将剩余的20.63亿元贷款期限由5年调整为7.5年,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康庆公司负责延庆康庄棚改及新农村项目建设,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且康庆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康庆公司在偿还2.3亿元贷款本金后,向银团申请将剩余的20.63亿元贷款期限由5年调整为7.5年,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1.19亿元,占净资产比例70.68%,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6亿元,占净资产比例56.15%,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