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徐明:资本市场软环境建设至关重要
◎毛佳慧 记者 于勇
近日,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徐明在“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研讨会”上表示,金融强国建设要重视资本市场软环境建设。
经过几十年努力,我国资本市场软环境建设有了很大进步,但是离金融强国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徐明提出,从四个方面推进资本市场软环境建设。
一是提升法治化水平。法治建设是资本市场发展进步的“推进器”、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的“安全阀”、资本市场健康稳定的“压舱石”。在缺乏法律和规范的环境下,资本市场无法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并且可能引发重大风险。徐明称,在实现法治化的过程中,须妥善处理政策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确保政策符合法律规定,并适时将政策转化为法律。
二是提升市场化水平。市场化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能够合理配置资源并提高市场效率。30多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一直朝着市场化方向努力,市场化水平直接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营商环境。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实施被视为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徐明表示,注册制改革的核心要义在于市场化,其实质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三是提升监管水平。监管是维护市场信心、保证市场公平、公正的基础性力量,是资本市场软环境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市场环境中,利益冲突的情况广泛存在,由于人的行为常常受到利益驱使,而资本的本质又带有逐利性,因此利益相关者往往难以自行处理好这些利益冲突。徐明认为,此时就需要引入外部监管力量来维护市场秩序并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四是提升资本市场的诚信水平和投资者保护水平。诚信水平高的市场能够更好地吸引优质资本流入,为市场提供更多资金支持;投资者保护水平高的市场能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利益,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和忠诚度。
此外,为逐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软环境建设,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徐明建议做到“四方面重视”:第一,在法律制度和法治意识上,既要重视法律制度建设,更要重视法律意识、法治意识的培养;第二,在监管行为和监管理念上,既要重视监管行为,更要重视监管理念;第三,在投资行为与投资文化上,既要重视投资行为,更要重视培养良好的投资文化;第四,在市场发展和投资者保护上,既要重视市场发展,更要重视投资者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