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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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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

2023-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7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中标的主要内容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发给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在“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十九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二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23OTL12222021)项目中,公司为此项目A级单相智能电能表、B级三相智能电能表、C级三相智能电能表、集中器及采集器、专变采集终端(含能源控制器专变)的中标人,共中10个标包,中标总金额约33,567.24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65),本次预中标共10个包,合计总数量104.38万台。其中:第一分标预中标数量74.23万台;第二分标预中标数量24.2万台;第三分标预中标数量3.15万台;第五分标预中标数量1.8万台;第六分标预中标数量1万台。根据预中标数量以及报价测算,预计中标金额约33,567.24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招标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2,9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总金额约33,567.2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6.79%。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已收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中标项目交货时间需根据各地网省公司实际合同要求确定,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2023-6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启东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和传真登记,传真登记的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原件寄至公司证券部。

2、股东办理参加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9:30-11:30,14:00-16:30。

4、登记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会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崔东旭

联系电话:0513-83356525

联系传真:0513-83356525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66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3-6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三、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二至议案十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29日在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临2023-6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6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6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江苏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书面送达形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桂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