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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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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2023-049

债券代码:155693、163165、188014、185436、185835、137510、138553、138753、138729、138850、138914、115464、115561、115708、115965、115966、240204、240209、240327

债券简称:19航控08、20航控02、21航控02、22产融01、22产融02、22产融03、22产融Y2、22产融Y5、产融YK01、23产融01、23产融04、23产融05、23产融06、23产融K1、23产融08、23产融09、23产融10、23产融11、23产融13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23年12月7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融”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下午15时30在北京中航产融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总经理丛中先生主持。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审议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分解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关于修订《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涉及财务公司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民生先生、杨东升先生、李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2023-050

债券代码:155693、163165、188014、185436、185835、137510、138553、138753、138729、138850、138914、115464、115561、115708、115965、115966、240204、240209、240327

债券简称:19航控08、20航控02、21航控02、22产融01、22产融02、22产融03、22产融Y2、22产融Y5、产融YK01、23产融01、23产融04、23产融05、23产融06、23产融K1、23产融08、23产融09、23产融10、23产融11、23产融13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776,758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575元/股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融”或“公司”)于 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中航产融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9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3、2020年1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7号)。

4、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6、2020 年1月21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0-007),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在公司及各子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2日、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4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7、2020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8、2020年2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5)。

9、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的23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801.88万股,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2月26日。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0、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的18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293.15万股,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仍为2020年2月26日。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1、2020年3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7),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18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293.15万股。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3月18日。

12、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细化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市场化对标方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中航产融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部分成就及解锁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3、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根据《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第十二章“特殊情形的处理”、第十四章“回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7名激励对象因调动、退休等客观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涉及回购注销股份合计1,327,005 股;本次激励计划的6名激励对象出现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提前终止解锁的特殊情形,拟按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涉及回购注销股份合计449,753股。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776,758股。

(三)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5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章“回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及增发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故本次回购价格为2.575元/股(即授予价格2.68元/股-0.105元/股)。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出现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提前终止解锁的特殊情形,按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故公司就本次回购支付的回购价款预计不超过4,575,151.85元。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支付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8名。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1,776,758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776,758股。股本变动如下:

注: 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824,894,266股减少至8,823,117,508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上述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后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向原激励对象13人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776,758股,回购价格为2.575元/股(其中6人因出现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提前终止解锁的特殊情形,按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1)原激励对象13人因调动、退休等客观原因或出现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提前终止解锁的特殊情形,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向原激励对象13人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776,758股,回购价格为2.575元/股(其中6人因出现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提前终止解锁的特殊情形,按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

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同意本次回购注销1,776,758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575元/股(其中6人因出现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提前终止解锁的特殊情形,按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公司尚需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向上证所和登记公司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公司股本变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注册资本减少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2023-051

债券代码:155693、163165、188014、185436、185835、137510、138553、138753、138729、138850、138914、115464、115561、115708、115965、115966、240204、240209、240327

债券简称:19航控08、20航控02、21航控02、22产融01、22产融02、22产融03、22产融Y2、22产融Y5、产融YK01、23产融01、23产融04、23产融05、23产融06、23产融K1、23产融08、23产融09、23产融10、23产融11、23产融13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披露的《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号)。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24,894,266股减少至8,823,117,508股。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以上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月29日,工作日 9:00-11:30、 13:30-16:30;

2、申报联系方式:

(1)债权申报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产融大厦41层

(2)联系人:张群、刘窎

(3)联系电话:010-65675115

(4)传真号码:010-65675161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 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2023-052

债券代码:155693、163165、188014、185436、185835、137510、138553、138753、138729、138850、138914、115464、115561、115708、115965、115966、240204、240209、240327

债券简称:19航控08、20航控02、21航控02、22产融01、22产融02、22产融03、22产融Y2、22产融Y5、产融YK01、23产融01、23产融04、23产融05、23产融06、23产融K1、23产融08、23产融09、23产融10、23产融11、23产融13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

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中航财务的业务增长,符合中航财务实际情况;符合本公司及关联方各项制度尤其是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不构成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加强对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实现与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已经九届十六次董事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产融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临2023-018、临2023-037)

近期,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财务根据其经营情况的变化及发展需要,拟在2023年涉及财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础上,调增2项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即信贷资产余额、存款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原因:

1、信贷资产余额调增:中航财务发挥司库功能,积极推进贷款统筹工作;

2、存款余额调增:中航财务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适当调整。

二、关联方情况

1、航空工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法定代表人:谭瑞松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6,400,000万元

2、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1月30日,航空工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18,510,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7%;航空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99,784,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9%,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航空工业下属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航空工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信贷业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下属中航财务与航空工业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之间的存款、贷款业务。中航财务为航空工业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业务对象均为集团内企业,因此中航财务的存款、贷款业务均为关联交易。中航财务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将风险控制放在工作首位,从系统控制、制度控制和流程控制三个方面严控风险,由于执行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加之航空工业及其下属成员单位近年来总体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中航财务已经成为本公司稳定的利润来源之一。

2、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与航空工业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收益,同时,本公司与航空工业及其下属成员单位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化原则,自愿平等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对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1、存款业务: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在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财务的存款利率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贷款业务: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财务为航空工业及所属成员单位提供的贷款利率遵循“对标市场、自主定价、聚焦航空、精准灵活、具有竞争力”的原则,根据其定价管理办法,以公司信贷业务成本利率为基准,综合考核客户的主业、信用评级、市场LPR情况等因素,实施差异化优惠利率。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涉及财务公司业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中航财务的此类关联交易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中航财务的业务增长,符合中航财务实际情况,有利于中航财务中长期发展;董事会对于《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涉及财务公司业务)的议案》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关联董事张民生先生、杨东升先生、李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因此,就《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涉及财务公司业务)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涉及财务公司业务)的议案》,同意该项议案。

3、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涉及财务公司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民生先生、杨东升先生、李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4、《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2023-053

债券代码:155693、163165、188014、185436、185835、137510、138553、138753、138729、138850、138914、115464、115561、115708、115965、115966、240204、240209、240327

债券简称:19航控08、20航控02、21航控02、22产融01、22产融02、22产融03、22产融Y2、22产融Y5、产融YK01、23产融01、23产融04、23产融05、23产融06、23产融K1、23产融08、23产融09、23产融10、23产融11、23产融13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产融大厦30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有关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的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

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产融大厦41层。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张群、刘窎。电话:010-65675115 传真:010-65675161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