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电子邮件会议通知,并提交了会议材料。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振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沈振宇、胡德勇、王翔、严德铭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罗芳、谢美山、张茵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谢美山先生、罗芳女士、张茵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08,000元,平均每月9,00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外部董事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严德铭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外部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08,000元,平均每月9,000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市陈行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8号楼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4、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5、关于外部董事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6)。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振宇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上海龙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2004年起担任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2月起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胡德勇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2004年起担任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4年12月起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王翔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上海龙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2003起担任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严德铭先生,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就职于上海机械学院、上海工业大学、上海大学、上海银华信息工程公司、上海复旦金仕达计算机公司、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上海软件对外贸易联盟;2014年12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独立董事。2020年12月30日起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芳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先后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上海华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等职,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月起担任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12月30日起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谢美山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就职于厦门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2012年9月起担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12月30日起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茵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先后担任通用电气中国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经理、首席信息官等职,通用电气中国-数字化业务创新坊高级运营经理。2021年1月起担任上海葡萄城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2020年12月30日起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2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黄琦、顾海东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琦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上海龙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2003年起担任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4年12月起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主席。
顾海东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上海通信技术中心等公司;2003年起担任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产品经理;2014年12月起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本次修订的主要制度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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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第1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披露信息。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后续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调整。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5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赵旻芬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职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赵旻芬女士将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赵旻芬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9月至今任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检验、生产主管、体系主管。2013年至2023年担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女工委员。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6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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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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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0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 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传真登记:
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须在2023年12月28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公司证券部,邮编:201114。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翔; 证券事务代表:王蓉菲
联系电话:021-61002983; 传真:021-61002388;
邮箱:securities.affairs@embedway.com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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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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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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