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18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荣志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因情况紧急,经全体董事认可,同意豁免公司于会议召开前3日向董事发出会议通知的义务。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整体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向相关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2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授信额度为最高授信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39,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袁静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2024年度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1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监事赵中武先生、刘刚桥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1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中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因情况紧急,经全体监事认可,同意豁免公司于会议召开前3日向监事发出会议通知的义务。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2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向相关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整体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相关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审议。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贸易融资等;公司及子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为自身授信(含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相关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2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为推动所属子公司发展,缓解各子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压力,降低筹资成本,202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1、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是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担保额度子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公司在上述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是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担保额度子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在上述拟定的担保额度内子公司与子公司可以调剂使用相应的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8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吴永忠
注册资本:1,300万美元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陵东路120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维修地面无线通讯设备及其子系统(不涉及国家限制类产品),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共持有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02日
法定代表人:鲁辰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凤山路5-5号1幢
经营范围:精密部件、通讯系统设备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通讯系统设备、汽车用精密铸件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持有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人名称: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2日
法定代表人:徐进
注册资本:13,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家寨路88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维修地面无线通讯设备及其子系统;通讯系统设备、消费电子部件配件、汽车、医疗设备、电瓶车、灯具、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用精密铝镁合金压铸件、钣金冲压件、注塑件等各类精密零部件的研究与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LED芯片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持有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100%股权,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09日
法定代表人:夏刘氏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江天路与马鬃岭路交叉口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镁铝轻合金材料的开发与销售;通讯设备、医疗设备、电子配件、汽车配件、镁铝轻合金结构件及塑胶件生产、加工;电子材料及其设备开发与销售;高导热石墨片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子材料及其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热管理及电瓷屏蔽技术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系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2024年度预计所需额度,具体担保协议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在担保业务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所需。被担保对象均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财务风险可控。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523,150.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6.88%,占总资产的92.40%。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38,855.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7.11%,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0,382.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32%;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2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131,2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7.6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2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为缓解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压力,降低筹资成本,2024年度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39,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39,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是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为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范围内可以进行调剂。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9月25日
3、法定代表人:袁静
4、注册资本:112,805.7168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浦田路2号
6、主营业务:通讯系统设备、消费电子部件配件以及汽车用精密铝合金构件及各类精密部件的研究与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LED芯片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自营或代理以上产品在内的各类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2024年度的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担保协议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在担保业务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之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融资需求,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523,150.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6.88%,占总资产的92.40%。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38,855.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7.11%,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0,382.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32%;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2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131,2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7.6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2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3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袁静女士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10 条规定,该议案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孙洁晓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27.8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孙洁晓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孙洁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袁静女士,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75%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袁静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袁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3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的日常资金所需,有利于稳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公司收到的孙洁晓先生及其关联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发生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金额为0。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2人,实际参加独立董事2人,会议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提供的担保,前述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2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2、3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21
(3)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 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7”;投票简称:“春兴投票”
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