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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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2023-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575,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02%,涉及激励对象共86人,回购价格为3.2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37,387,250元。

2、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3,672,967股减少至562,097,967股。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21年2月6日至2021年2月16日在公司网站上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2月18日,公司在法定媒体上披露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4、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5、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1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号,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9日。

7、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实意见。

8、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8日在公司网站上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11月20日,公司在法定媒体上披露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9、2021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号,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

10、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实意见。

12、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3、2022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13日。

14、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实意见。

15、2022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

16、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实意见。

17、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号。2023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号。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此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年实现同比增长”,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营业收入为1,622,342,222.59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1,487,854,534.55元,因此未达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中83人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500,000股,徐永祥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00股,前述86人合计持有的全部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75,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规定以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基于前述,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均为3.23元/股。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37,387,25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验,于2023年12月6日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5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合计人民币37,387,25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3,672,967股变更为562,097,967股,具体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