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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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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3-051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六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六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贤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刘洁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董事石军龙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申请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决定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一名。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刘洁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刘洁女士简历

刘洁女士,现任绍兴市第九届人大代表,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自2008年加入公司,任公司船务部及计划部总经理。

截止目前,刘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3-052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3-050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高管辞职的情况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石军龙先生和公司副总经理张雁先生、于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石军龙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财务总监职务。石军龙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石军龙先生的辞职申请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辞职后,石军龙先生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将会尽快提名推荐合适的财务总监候选,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选举。在公司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袁贤苗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张雁先生和于亮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张雁先生和于亮先生将不在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雁先生和于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司及董事会对石军龙先生、张雁先生和于亮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增补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补非独立董事一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增补董事事项已于2023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补选后的董事会成员结构

本次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3-053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信会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历史沿革:中喜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喜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喜事务所合伙人共81名,注册会计师342名,从业人员总数124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共225名。

3.业务规模

2022年度中喜服务客户7,000余家,实现收入总额31,604.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348.8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321.94万元。2022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41家,挂牌公司客户172家。中喜服务客户包括国家部委、国有企业集团、上市公司、IPO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金融企业、军工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医院、大专院校、外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度中喜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至2023年度中喜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500万元,其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喜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喜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中喜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1次;中喜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共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周香萍,2006年起从事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17年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为多家制造业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孟丽婷,2013年开始从事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22年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香萍,简历详见前述。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饶世旗,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周香萍、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饶世旗2021年因在执行皇氏集团2018至2020年报审计中未按要求执行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程序及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等原因被出具警示函措施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记录;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资料。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3-054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时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贤苗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

8、出席对象:

(1) 截至2023年12月2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9、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园区(南岩)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指定平台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8:00-11:30 13:30-16:30 。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园区(南岩)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575-86226885

传真:0575-86288858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园区(南岩)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2500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一: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说明:

1、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议案后的所选项对应的括号内划表决票中,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699。

2、投票简称: “美盛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