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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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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90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尤明杨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完善。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披露。

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将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审议2024年度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2024年度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披露。

上述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91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12月13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白瓅琨监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92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系统性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主要修订内容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无其他重大修改。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9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0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启动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5.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305,657.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20,918,999.62元(不含税)、审计验资费用人民币1,415,094.34元(不含税)、律师费人民币896,226.42元(不含税)以及印花税人民币668,101.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2,407,235.31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27,754.83万元(不含银行结息的影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和贵港市港南桥圩镇200MWp农光储互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原预计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2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中,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因黄歇口镇政府部分土地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过程中发生土地性质变化,交付时间延迟,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已与当地政府进行充分沟通协调,预计2024年3月可完成土地交付工作,该项目预计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贵港市港南桥圩镇200MWp农光储互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原计划租地区域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过程中发生土地性质变化,公司需重新进行租地协商,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公司预计剩余项目用地可于2024年2月底完成租赁工作,该项目预计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及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及方式,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9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品种:一种或若干种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永续类债券等;

(三)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人民币,且实际发行金额应控制在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

(四)发行方式:根据发行品种的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发行品种的市场情况确定,分期发行;

(五)发行期限:单一或多种期限品种组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利率:遵循有关规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及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用途;

(八)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公司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品种的发行,且公司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品种的发行或部分发行。

二、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更好地把握有关发行品种的发行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

(三)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等手续;

(四)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五)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七)若公司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取得发行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实施完成之日,授权事项在上述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机关注册后方可进行。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95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12:00和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

托书(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1)。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附件2)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12月25日17:00 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传 真: 010-50950529

邮 箱:ir@nyocor.com

(三)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

签到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原件。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举行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