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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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均不包括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长虹华意、长虹佳华,上述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由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及长虹佳华分别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审议并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主要为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方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担任非同一控制下的其他法人或组织的董事长或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其他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方,本议案统称为其他关联人。主要关联方的基本信息如下:
1、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亿元
法定代表人:柳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20818660F
设立日期:1995年6月16日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于1995年6月由国营长虹机器厂改制设立,并在2000年进行了规范注册。主营业务范围为: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进行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日用电器、日用金属制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矿产品销售,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机械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厨柜及燃气具的销售,利用互联网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仓储、货运,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及设备租赁,武器整机、配套装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酒店与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省绵阳市国资委持有长虹控股集团9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060,981.71万元、负债总额7,640,584.77万元、净资产2,420,396.94万元,资产负债率75.94%;2022年度营业收入10,097,944.87万元、净利润134,204.5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717,073.77万元、负债总额8,210,195.09万元 、净资产2,506,878.68万元,资产负债率76.61%;2023年1-9月营业收入7,602,810.26万元、净利润61,106.3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长虹控股集团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长虹控股集团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长虹控股集团主要子公司
(1)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安州工业园区马鞍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5MA64KABN6B,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秀彪,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家用电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洗车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助动车制造;充电桩销售;电工器材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51%股权,本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该公司36%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22,048.46万元、负债总额201,070.71万元、净资产20,977.76万元,资产负债率90.55%;2022年度营业收入188,151.85万元、净利润-1,310.7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4,225.39万元、负债总额121,343.72万元、净资产22,881.68万元,资产负债率84.13%;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29,432.06万元、净利润1,715.0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四川爱创天算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工业园区马鞍大道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5MACKXKW13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3年5月3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哈建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控股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该公司为2023年新成立公司,未实际出资,无财务报表数据。
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四川佳虹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7939874817,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8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国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艺产品种植;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日用百货销售;房地产经纪;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长虹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99%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866.35万元、负债总额2,388.79万元、净资产477.56万元,资产负债率83.34%;2022年度营业收入9,346.83万元、净利润-395.6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027.56万元、负债总额2,701.83万元、净资产325.73万元,资产负债率89.24%;2023年1-9月营业收入6,636.88万元、净利润-151.8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4MA624PJT8J,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8日,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注册资本:7,954.38万元,法定代表人:段恩传,经营范围:物联网模组、无线模组、通讯模组、GPS导航模组、北斗导航模组、传感器及其无线应用模组、PCBA组件、无线板卡、无线应用组件、以及相关整件、终端整机的研发、制造、销售;物联网相关技术、软件、嵌入式系统和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71.91%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8,475.13万元、负债总额31,763.53万元、净资产46,711.59万元,资产负债率40.48%;2022年度营业收入98,429.59万元、净利润5,229.1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9,060.42万元、负债总额33,331.61万元、净资产45,728.81万元,资产负债率42.16%;2023年1-9月营业收入59,733.49万元、净利润1,396.0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四川寰宇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奔月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00744655173K,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4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蒋绍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专用设备、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及工模具的设计、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室内外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3,065.51万元、负债总额89,652.78万元、净资产3,412.73万元,资产负债率96.33%;2022年度营业收入31,357.51万元、净利润-4,463.5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7,290.17万元、负债总额79,813.29万元、净资产-2,523.12万元,资产负债率103.26%;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0,871.24万元、净利润-5,935.8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四川虹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1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MA6245MQ8N,成立日期:2016年03月10日,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姜川,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四川寰宇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392.40万元、负债总额1,830.32万元、净资产4,562.09万元,资产负债率28.63%;2022年度营业收入-804.12万元、净利润-998.5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392.40万元、负债总额1,830.32万元、净资产4,562.09万元,资产负债率28.63%;2023年1-9月营业收入54.82万元、净利润-143.7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贾家店街8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337723546B,成立日期:2015年04月08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375万元,法定代表人:马伴,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交互式智能平板、触控系统、实物展台、录播设备、网络设备、智慧教室、创客教室、数字标牌、电子书包、物联网应用和电视及周边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教育、安防监控等行业的集成施工业务及配套设备经营业务;教育、商用软件开发、销售;教育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服务;多媒体教学设备、图书及音像制品、音体美卫器材、理化生实验室成套仪器设备、学生课桌椅、幼教教具、高教教具、职教教具、文化用品的销售;教学设备租赁业务;办公类商用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教育方案设计与咨询;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弱电工程、楼宇设备自动控制系统的咨询、设计、安装;LED产品、电子显示屏、路灯照明设备的设计、安装、销售;消防器材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光热系列产品的销售、安装及服务,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的销售、安装及服务,地热系统产品的销售、安装及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教学仪器及设备生产与销售、照明灯具的销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国家允许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62.75%股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96%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8,424.74万元、负债总额60,057.50万元、净资产8,367.24万元,资产负债率87.77%;2022年度营业收入30,126.06万元、净利润-2,775.9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9,619.07万元、负债总额43,398.55万元、净资产6,220.52万元,资产负债率87.46%;2023年1-9月营业收入6,609.81万元、净利润-2,146.7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93993945B,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0日,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13,005.3003万元,法定代表人:莫文伟,经营范围:电池系列产品、光电、光热转换利用及太阳能系列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太阳能户用发电产品、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庭院灯,太阳能灭虫灯,太阳能光伏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电池类新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工产品、电源产品、电池零部件、电池生产线、电池生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节能器具、器材、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品种除外,限制品种凭许可证经营),照明工程施工,亮化工程及节能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亮化工程及节能照明工程控制系统、光源、灯具、电器及配套零部件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钢制灯杆及钢结构件制造、销售、安装,节能产品及工程的设计、制作、销售、施工及相关服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经营许可的凭相关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60.28%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42,082.63万元、负债总额318,289.52万元、净资产123,793.11万元,资产负债率72.00%;2022年度营业收入320,576.98万元、净利润11,749.1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20,385.42万元、负债总额332,368.17万元、净资产88,017.26万元,资产负债率79.06%;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91,842.89万元、净利润-34,212.9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兴园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313822486Q,成立日期:2014年08月04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981.711万元,法定代表人:郭龙,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储能技术服务。
长虹控股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6.83%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77,211.81万元、负债总额231,141.37万元、净资产46,070.43万元,资产负债83.38%;2022年度营业收入166,391.10万元、净利润-1,675.5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53,708.81万元、负债总额252,191.23万元、净资产1,517.58万元,资产负债率99.40%;2023年1-9月营业收入74,917.04万元、净利润-44,921.1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永兴镇新平大道3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MA687WWG5R,成立日期:2020年05月22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清欣,经营范围:动力锂电池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锂电池加工、组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3,261.86万元、负债总额135,165.14万元、净资产8,096.72万元,资产负债率94.35%;2022年度营业收入81,885.02万元、净利润-1,880.9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4,029.22万元、负债总额128,590.72万元、净资产-4,561.51万元,资产负债率103.68%;2023年1-9月营业收入32,142.84万元、净利润-15,723.2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深圳长虹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第二工业区天龙巷3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922539X5,成立日期:2007年04月20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88.9474元,法定代表人:郭龙,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咨询;储能电源技术开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控股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1.7%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491.74万元、负债总额15,524.48万元、净资产4,967.26万元,资产负债率75.76%;2022年度营业收入6,693.42万元、净利润9.3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881.88万元、负债总额13,576.25万元、净资产5,305.63万元,资产负债率71.90%;2023年1-9月营业收入21,107.88万元、净利润216.1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四川长虹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95820773T,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7日,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侯宗太,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3D打印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90.48%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8,813.45万元、负债总额54,419.26万元、净资产4,394.19万元,资产负债率92.53%;2022年度营业收入17,871.10万元、净利润-1,559.1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126.24万元、负债总额47,682.03万元、净资产2,444.21万元,资产负债率95.12%;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1,614.46万元、净利润-2,005.5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四川启睿克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1栋3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ACH23W5X,成立日期:2021年03月29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798.85万元、负债总额10,800.49万元、净资产6,998.36万元,资产负债率60.68%;2022年度营业收入22,662.18万元、净利润-2,418.2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106.38万元、负债总额15,050.24万元、净资产3,056.14万元,资产负债率83.12%;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1,638.55万元、净利润-3,902.6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76120682K,成立日期:2013年8月23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69,393.84万元,法定代表人:胡嘉,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即期结售汇业务;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控股集团持股35.04%,本公司持股35.04%,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4.9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04,359.92万元、负债总额1,441,733.43万元、净资产362,626.49万元,资产负债率79.90%;2022年度营业收入18,246.52万元、净利润12,457.9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77,187.89万元、负债总额1,411,138.54万元、净资产366,049.35万元,资产负债率79.40%;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4,875.17万元、净利润11,049.2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5)四川启能众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经开区文昌大道南段97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5MAC81HRBXC,成立日期:2023年2月10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涛,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74.89%股权。
该公司2023年2月成立,故无2022年财务报表数据。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872.74万元、负债总额255.65万元、净资产9,617.09万元,资产负债率2.59%;2023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4.5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其他关联法人基本情况
(1)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十二路18号长虹科技大厦25楼02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6558283X,成立日期:2006年03月16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国强,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视频视听产品、空调、电源、网络产品、激光读写产品、摄录一体机、电力设备、机械、数码通讯及计算机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维护(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产品及零配件的上门维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等。
绵阳嘉恒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本公司董事潘晓勇先生曾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已于2023年8月4日卸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6,168万元、负债总额10,201万元、净资产25,967万元,资产负债率28.20%;2022年度营业收入6,643万元、净利润4,25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9,456万元、负债总额10,396万元、净资产29,060万元,资产负债率26.35%;2023年1-9月营业收入4,842万元、净利润3,09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35号(科技城软件产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MA62448E8N,成立日期:2016年01月19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40%股权。
本公司董事潘晓勇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149.21 万元、负债总额602.46 万元、净资产3,546.74万元,资产负债率14.52%;2022年度营业收入1,523.50万元、净利润426.2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23.62 万元、负债总额630.17 万元、净资产4,393.46 万元,资产负债率12.54%;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430.36万元、净利润846.7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26号楼6层61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694716409,成立日期:2011年03月07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国强,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电子产品;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绵阳嘉创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本公司董事潘晓勇先生曾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已于2023年8月17日卸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608.66万元、负债总额737.52万元、净资产32,871.14万元,资产负债率2.19%;2022年度营业收入1,860.34万元、净利润318.0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851.9万元、负债总额734.79万元、净资产33,117.11万元,资产负债率2.17%;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429.1万元、净利润245.9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1栋2单元24层1、2、3、4、5、6、7、8、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7G71FX6,成立日期:2020年06月18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集成电路设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通讯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共青城华鲲振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5%股权,平潭云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5%股权,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5%股权。
本公司董事潘晓勇先生担任华鲲振宇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胡嘉女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其高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77,605.56万元、负债总额361,939.11万元、净资产13,842.99万元、资产负债率95.85%;2022年度营业收入342,425.82万元、净利润4,340.9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48,398.25万元、负债总额627,766.19万元、净资产18,804.41万元、资产负债率96.82%;2023年1-9月营业收入394,864.33万元、净利润4,693.1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中二横路22号A513-A5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69491172,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6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298.96万元,法定代表人:吴盛刚,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开发;游戏软件设计制作;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广告业;数字动漫制作;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网络游戏服务;网络音乐服务;网上动漫服务。
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浩辉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33.9955%股权,本公司持有其2.8307%股权,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1.2872%股权。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其林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8,033.07万元、负债总额33,139.88万元、净资产74,893.19万元、资产负债率30.68%;2022年度营业收入70,132.43万元、净利润6,501.8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8,099.42万元、负债总额25,325.63万元、净资产82,773.79万元、资产负债率23.43%;2023年1-9月营业收入52,646.09万元、净利润7,880.6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路南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6749630434G,成立日期:2003年5月26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艺,主要经营范围: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控股集团工会委员会持有该公司90%股权。
本公司监事刘艺先生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456.52万元、负债总额3,021.25万元、净资产435.27万元,资产负债率87.40%;2022年度营业收入1,164.01万元、净利润297.6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89.76万元、负债总额1,980.43万元、净资产509.33万元,资产负债率79.54%;2023年1-9月营业收入723.63万元、净利润74.0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四川能创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工业园区马鞍大道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5MACN6T175J,成立日期:2023年6月13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生利,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能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长虹控股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5%股权。
本公司董事胡嘉女士曾担任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已于2023年10月10日卸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该公司2023年6月成立,故无2022年财务报表数据。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209.66万元、负债总额439.52 万元、净资产-229.8万元,资产负债率 209.63%;2023年1-9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27,204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能创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68,367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8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谨慎研究,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为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95,198.97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1,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各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不超过275,6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3-08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27,204万元;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3,725万元;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四川能创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50万元;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万元;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40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89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管理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约定该协议经双方签署、加盖公章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每日最高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余额(包括承兑相关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外汇结售汇业务(包括相关手续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最高其他中间业务服务(除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用之外的提供咨询、结算、转账、投资、网上银行等业务)手续费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90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8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伟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谨慎研究,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为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95,198.97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1,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各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不超过275,6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会议同意公司不再就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相关担保协议签署等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3-088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实际情况:
1、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27,204万元。
关联董事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预计与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3,725万元。
关联董事胡嘉女士、潘晓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预计与四川能创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四川能创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50万元。
关联董事胡嘉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预计与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万元。
关联董事潘晓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预计与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40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其林先生担任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刘艺先生担任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本公司董事与上述公司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89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管理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会议同意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约定该协议经双方签署、加盖公章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每日最高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余额(包括承兑相关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外汇结售汇业务(包括相关手续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最高其他中间业务服务(除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用之外的提供咨询、结算、转账、投资、网上银行等业务)手续费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办理《金融服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90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91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91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下午1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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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2.02、2.03、2.04、2.05、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2.02、2.03、2.04、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议案2.01、议案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议案2.0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胡嘉女士、潘晓勇先生;议案2.0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胡嘉女士;议案2.0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潘晓勇先生。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8747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回避”、“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9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为提高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整体资金管理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披露的临2022-085号、089号公告、2022年12月29日披露的临2022-095号公告。现该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23.22%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3】423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属长虹控股集团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四川长虹的关联法人,四川长虹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76120682K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3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69,393.84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嘉
股权结构: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43,970,875.51元,持股35.04%;本公司出资943,970,875.51元,持股35.0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2,998,307.41元,持股14.96%;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2,998,307.41元,持股14.96%。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即期结售汇业务;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04,359.92万元、负债总额1,441,733.43万元、净资产362,626.49万元,资产负债率79.90%;2022年度营业收入18,246.52万元、净利润12,457.94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77,187.89万元、负债总额1,411,138.54万元、净资产366,049.35万元,资产负债率79.40%;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4,875.17万元、净利润11,049.22万元。
(四)履约能力相关说明
财务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的要求, 向四川长虹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票据贴现服务、担保、买方信贷、延伸产业链金融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他监管部门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与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经平等沟通,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指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包括: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乙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甲、乙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通过业务合作达成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
(3)甲、乙双方同意建立高层定期会晤制度和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业务信息及合作情况。
(4)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决定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5)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乙方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甲方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
(6)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7)乙方承诺按照国家金融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上市公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与甲方开展业务和进行资金往来,不损害甲方特别是甲方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票据贴现服务、买方信贷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具体业务如下:
(1)为甲方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2)为甲方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3)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甲方票据的保管及票据池相关业务(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票据协议为准),并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票据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4)为甲方办理资金结算及收付;
(5)吸收甲方的存款;
(6)为甲方提供贷款;
(7)为甲方办理甲方产品的买方信贷、消费信贷;
(8)在财务公司取得外汇管理局批准可提供结售汇服务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即期结售外汇服务;
(9)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4、交易限额
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甲方与乙方之间进行的存款、贷款金融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监控实施该等限制。相应限制具体如下: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有效期内每一日甲方向乙方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有效期内每一日甲方在乙方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有效期内每一日甲方在乙方最高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余额(包括承兑相关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外汇结售汇业务(包括相关手续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最高其他中间业务服务(除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用之外的提供咨询、结算、转账、投资、网上银行等业务)手续费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
5、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加盖公章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6、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具体为:
(1)关于存款服务: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吸收甲方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原则上同等条件下亦不低于中国主要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关于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原则上同等条件下亦不高于中国主要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3)关于结算服务: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原则上同等条件下不高于中国主要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关于其他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监管机构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原则上同等条件下亦不高于中国主要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7、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加盖公章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时,双方于2023年1月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失效。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因国家新法律或政策颁布或对原法律或国家政策的修改等导致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争议解决
(1)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按照绵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四川长虹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四川长虹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通过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四川长虹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有利于四川长虹的持续良性发展。
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严格监管,同时在金融服务协议中明确制定了风险控制及风险预警机制以保证长虹股份公司的资金安全。
财务公司向四川长虹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是根据四川长虹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业务规划确定的,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四川长虹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同时,四川长虹向财务公司存入的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及财务公司向四川长虹授出之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也是依据四川长虹与商业银行发生的存贷款业务的历史数据及业务发展需要确定。财务公司在协议中保证四川长虹在财务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因此,不会对四川长虹资金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以4票赞成,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