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暨
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3-10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暨
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发行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简称“22平01EB”)及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22平02EB”)的持有人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的担保及信托专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至49.05%。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通知,截至2023年12月11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发行的22平01EB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换股34,327,906股,22平02EB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换股16,539,545股,合计换股50,867,451股,导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以及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的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的公司总股数由1,185,782,810股减少至1,134,915,359股,持股比例由51.25%下降至49.05%。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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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的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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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造成权益变动人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