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
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22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
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益投资”)的通知,获悉合益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了补充质押及质押展期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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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3年12月12日总股本;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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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21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13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修订与完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13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修订与完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21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3年12月29日于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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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至议案4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议案6属于选举独立董事事项,本次仅选举1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12月28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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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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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21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8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214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度修订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各项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21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寿春燕、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14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寿春燕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李哲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15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16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17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218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李哲先生简历
李哲,男,出生于198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主任。
李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李哲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21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
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9月4日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李晓华先生作为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董事,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独立董事寿春燕女士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02号)。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优化专门委员会结构,拟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进行调整,董事会提名李哲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李哲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提名李哲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提名向明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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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215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寿春燕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02号)。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哲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简历附后),同意提名李哲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哲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所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含拟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李哲先生简历
李哲,男,出生于198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主任。
李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李哲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