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7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30,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向关联方提供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以及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529,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提供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预计2024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238,0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广泛征询意见及认真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德军先生、王文彬先生、韩永彦先生、路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广泛征询意见及认真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杨芳女士、郝振江先生、李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9日(周五)15时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8)。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7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周五)15时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周五)15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周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2月13日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和3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5仅选举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不适用累计投票制;上述议案6、7和8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0和11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周二)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5楼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3年12月26日17:00 前将邮件发送至:ir@sto.cn,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人:张雪芳、周京鑫
联系电话:021-60376669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本登记表扫描件、复印件均有效。
2、法人股东请在落款处盖章,自然人股东请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8
2、投票简称:申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6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
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公司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和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菜鸟”)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30,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向关联方提供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另外,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浙江菜鸟、杭州菜鸟、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纬韬”)、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杭州淘天)以及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集团”)产生日常关联交易529,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提供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菜鸟需回避表决。
(二)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1.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阿里集团于1999年6月28日于开曼群岛设立,注册地址为The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阿里集团的美国存托股份于2014年9月19日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BABA”;其普通股于2019年11月26日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为“9988”。阿里集团的业务包括中国商业、国际商业、本地生活服务、菜鸟、云业务、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业务及其它。其中,中国商业包括中国零售商业和中国批发商业,国际商业包括国际零售商业和国际批发商业,本地生活服务包括“到家”业务和“到目的地”业务,菜鸟主要提供国内及国际一站式物流服务及供应链管理解決方案,云业务包括阿里云和钉钉,数字媒体及娱乐业务旨在提供商业业务外的消费服务,创新业务及其他主要为达摩院、天猫精灵智能音箱。
2、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风新路501号V413室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票务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另设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8室为另一经营场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风新路501号V424室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乐器零售;乐器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广告发布;装卸搬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4层449室
法定代表人:陈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水产品批发;水产品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699号1号楼3楼302室
法定代表人:张博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水产品批发;水产品收购;水产品冷冻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礼品花卉销售;电池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销售;鲜蛋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珠宝首饰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音响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衡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家具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消防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肥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同时浙江菜鸟、杭州菜鸟、浙江纬韬、杭州淘天均为阿里集团通过相关主体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阿里集团、浙江菜鸟、杭州菜鸟、浙江纬韬、杭州淘天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较小并处于可控范围内。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以及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际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以及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以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2023年度预计金额为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含本次新增加的额度。)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74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芳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7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路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7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郝振江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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