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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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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2023-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1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于泽铭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于泽铭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于泽铭先生简历

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1997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西北院研究人员,2008年10月至2015年4月,历任西北院超导材料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所长,2015年4月至今历任西北院外事处副处长、处长。2015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于泽铭先生从事高温超导材料研究工作近20年,承担国家863项目和ITER项目各一项,以核心技术骨干参加863项目4项,申请发明专利20项,先后在国际学术会议和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

截至目前,于泽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于泽铭先生除在在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任职以外,与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泽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2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5 点 30分

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勤路西段6号凯立新材综合办公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凯立新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勤路西段6号凯立新材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凯立新材证券部

联系电话:029-86932830

电子邮件:zhengquanbu@xakaili.com

邮编:710201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3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之翔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实际情况,公司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张于胜、王廷询、曾令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调整后的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修订了《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修订了《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修订了《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修订了《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修订了《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0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以及涉及条款编号同步调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具体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各项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4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于泽铭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选举于泽铭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调整后的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修订了《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修订了《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修订了《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修订了《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修订了《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5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7,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93.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6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已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7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已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8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5,09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PVC绿色合成用金基催化材料生产及循环利用项目、高端功能催化材料产业化项目、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1,500.00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假设公司于2024年4月末完成本次发行。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9月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42.13万元。假设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3年1-9月的年化数据(即为2023年1-9月数据的4/3倍,该假设不代表对公司2023年全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根据此原则测算的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89.51万元。

(5)根据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20%、30%或40%,且假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比例也保持一致。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7)在计算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8)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的业绩承诺或保证,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提高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主要投向PVC绿色合成用金基催化材料生产及循环利用项目、高端功能催化材料产业化项目、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PVC绿色合成用金基催化材料生产及循环利用项目是公司现有业务的延伸,将贵金属催化剂的应用场景拓展至PVC生产过程,为乙炔法PVC提供高性能、无污染的催化剂,解决行业环保、履约、节能等多方面的诉求。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扩大基础化工领域产品覆盖范围,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高端功能催化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将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工业应用进行融合。一是集中研发氢能利用相关催化技术和产品,降低氢能使用的成本,提升氢能利用的力度和速度,推动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有助于公司引入新的业务增长点,巩固市场领先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二是依托公司贵金属催化剂的研究经验和技术积累,在非贵金属催化剂领域进行技术开拓和产品应用,有助于公司掌握高端非贵金属催化材料的研制技术,增强非贵金属技术研发和应用实力,在非贵金属催化剂市场抢得先机。

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将以现有主营业务为基础,有效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优化生产工艺,发挥技术优势,增强产品和工艺技术种类,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公司将进一步积累研究和生产经验,不断改进提升生产工艺,为进一步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力夯实基础。

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将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之上,增强公司产品生产能力,强化新产品生产,延展产业链,完善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增强公司产业能力,突出主营业务整合能力。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加强和扩大核心技术及优势,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积极吸引优秀人才,培养了一支人员结构合理、专业技能扎实的优秀研发队伍,为公司持续创新和研发提供后备力量。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105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34.88%,其中博士25人,硕士38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60.00%。同时,公司汇聚了国内多名催化材料专家,形成了以院士为核心的专家指导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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